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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教育督导业绩添成色 ,开局谋新篇

发布时间:2021-09-05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作者:佚名

  2020年,广西教育督导紧紧围绕“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工作职责,坚决克服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统筹协调,大力推进教育督导改革,喜获"五新”业绩。

  2020年度工作亮点纷呈

    (一)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有新成果。

  一是在全国率先印发了省级《实施意见》。2020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后,广西起步早、动作快、抓紧抓实抓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作重要批示,分管领导亲自部署学习宣传《意见》并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教育厅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自治区教育督导部门提前谋划、深入调研、及早起草《实施意见》。5月14日,广西在全国率先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实施意见》。

  二是广西各地落实《意见》《实施意见》精神迅速。2020年,广西14个设区市已有10个市印发了市级改革实施方案,占71%,目前又有3个市出台改革方案,1个市也将近期出台文件。2020年10月,教育部副部长郑富芝在广西百色市召开的贯彻落实《意见》座谈会上,对广西率先出台省级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给予高度评价,对广西各市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精神给予充分肯定。

  三是研究制定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督导规定》。为完成教育重点工作交帐任务,自治区领导指示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督导规定》增设为2020年自治区人民政府立法计划项目。经过充分的立法调研,论证和审议,《规定(草案)》已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按程序以自治区政府令的形式正式颁布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广西教育督导工作法制化水平。

    (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里程碑意义的新成就。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3月2日和11月4日,自治区政府分别两次召开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推进会,压实各级政府责任,扎实推进落实整改工作。自治区分期分批组织专家组对于已经通过“国检”的重点复查县(市、区)和17个尚未通过“国检”的县(市、区)开展实地督导。各市组织开展车轮式交叉督导检查,督促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稳步提高。广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整体通过了国家评估认定,教育发展史上迎来新的里程碑。

    (三)推进督政工作有新提升。

  一是组织开展自治区政府2019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地督查反馈问题整改、2020年自治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评和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建立分级评价机制,自治区对市级评价,市级对县级评价,做到每年市、县政府履职评价实地督导全覆盖。自治区组织由厅级干部带队的7个实地核查组分别对14个设区市进行现场核查,并一对一反馈评价结果,要求限期整改。二是组织厅级干部带队开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评估验收工作,全区所有设区市如期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三是开展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情况专项督导,联合自治区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对各地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进行了自查自纠,通过通报、约谈、实地督查等方式,督促县(市、区)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规定,年底全区所有县(市、区)实现“不低于”目标。

   (四)专项督导工作有新成效。

  一是联合自治区教育、公安等部门组织由厅级干部带队的7个督导检查组分赴14个市28个县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控建设督导检查。组织6个暗访组深入12个县(市、区)的75所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随机抽查暗访校园安全工作,共发现343个安全隐患,并反馈各县政府限期整改。二是针对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学校疫情防控、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等共发出督办单53份,全年发出督办单数量比往年明显增加,切实推动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学校尽职尽责,及时回应和解决社会关注、反映强烈的教育问题。

   (五)推动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有新发展。

  一是成立自治区教育质量监测中心,专司质量监测工作,广西教育督导的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体系更加完善。二是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范围进一步扩大。广西在每年12个样本县的基础上增加了8个县自愿自费参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三是职业院校评估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组织全区符合评估条件的188所中职学校、33所高职院校分别顺利地参加了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和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

  2021年工作开新局谋新篇

  (一)继续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教育督导管理体制、运行机制、问责机制和保障机制。督促和指导各市、县(市、区)督导机构建设、结果运用、队伍管理、培训组织和条件保障等工作。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督导规定》。研究制定广西教育督导问责实施办法和约谈制度。公开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结果。

  (二)重点组织开展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专项督导。针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依然较重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明察暗访、网络平台监测,对学校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进行督导检查。

  (三)进一步加大督政工作力度。一是开展2020年度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自评工作,研究制定自治区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制度,修订完善市、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对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二是加快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督促各地落实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专项调研,统筹指导各地启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培育一批申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县(市、区),组织自治区级督导评估工作。三是指导各市县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推动各地培育一批申报督导评估的县(市、区),召开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启动现场会。

  (四)持续强化督学工作。加强和改进对学校办学行为的督导,完善对学校的督导评估制度,研究制定中小学校园安全工作督导评估办法、义务教育学校管理评价办法、民办学校督导评估办法。继续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启动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时综合督导试点。组织开展督学责任区建设情况督导检查,召开中小学督学责任区建设经验交流现场会。加快建设督学管理信息平台,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督学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督学队伍管理,举办自治区、市、县三级督学培训班。

  (五)全面实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研究制定《广西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实施方案(2021—2025)》,组织全区所有县(市、区)参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建立监测结果运用机制,加强监测结果解读工作。建立第三方评估监测机构参与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机制。

  (六)精心组织开展专项督导。针对《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落实情况、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情况、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情况、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评估验收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中小学教师减负情况、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等教育领域的重点、热点和难点工作分别开展专项督导。


原文链接:http://jyt.gxzf.gov.cn/zfxxgk/fdzdgknr/ghjh/t829512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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