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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工委 教育厅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党纪学习教育研讨交流会

发布时间:2024-07-07 来源: 宁夏教育厅 作者:佚名

  

  7月3日,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党纪学习教育研讨交流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及区直机关工委党纪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深化警示教育、通报典型案例、开展研讨交流。自治区教育工委书记王少林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自治区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成峰主持并讲话,自治区区直机关工委“三级三长”第一督查组组长吴学清、副组长李媛到会指导。

  

  会上,通报了全区教育系统近两年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与会的厅级领导干部围绕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严守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作了发言。厅机关离退休党支部书记薛亚平结合自身工作经历谈认识、谈体会,展现了老党员坚定的政治觉悟和深刻的党性修养。随机抽点8名同志作了交流发言。区直机关工委“三级三长”第一督查组组长吴学清进行了点评。

  会议指出,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是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戒尺”,是规范党员干部的带电的“高压线”、干事的“安全带”。要深刻领会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责任感使命感,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会议要求,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固树立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严守廉洁纪律,时刻牢记“权力是把双刃剑”,切实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严守群众纪律,强化宗旨意识、增强群众观念,时刻以百姓心为心,下功夫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教育问题,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严守工作纪律,对组织负责、对事业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对自己负责,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勇于担责。严守生活纪律,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追求高尚情操,严格约束自己的操守和行为,正心明道、怀德自重,始终做到不放纵、不越规、不逾矩。

  

  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班子成员,厅级领导干部,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中小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和关键岗位干部代表参加。

  


原文链接:http://jyt.nx.gov.cn/xwdt/zdhy/202407/t20240704_45861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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