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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印发《“机器人+”应用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2-05 来源: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作者:佚名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印发《“机器人+”应用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25年,制造业机器人密度较2020年实现翻番,服务机器人、特种机器人行业应用深度和广度显著提升,机器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

  《方案》指出,为加快推进机器人应用拓展,决定开展“机器人+”应用行动。《方案》明确了主要目标,提出聚焦十大应用重点领域,突破100种以上机器人创新应用技术及解决方案,推广200个以上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创新应用模式和显著应用成效的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打造一批“机器人+”应用标杆企业,建设一批应用体验中心和试验验证中心。《方案》明确深化重点领域“机器人+”应用,增强“机器人+”应用基础支撑能力,提出构建机器人产用协同创新体系、建设“机器人+”应用体验和试验验证中心、加快机器人应用标准研制与推广、开展行业和区域“机器人+”应用创新实践、搭建“机器人+”应用供需对接平台等。

  在教育方面,《方案》提出,研制交互、教学、竞赛等教育机器人产品及编程系统,分类建设机器人服务平台。加大机器人教育引导,完善各级院校机器人教学内容和实践环境,针对教学、实训、竞赛等场景开发更多功能和配套课程内容。强化机器人工程相关专业建设,提升实验机器人产品及平台水平,加强规范管理。推进5G、人工智能、智能语音、机器视觉、大数据、数字孪生等技术与机器人技术融合应用,积极培育机器人校园服务新模式和新形态,深化机器人在教学科研、技能培训、校园安全等场景应用。加强人才培养。培养引进机器人应用高端研发人才和标准化人才,加强人才国际交流,打造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鼓励机器人企业、用户单位与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院校等合作,共建人才实习实训基地,联合开展机器人应用人才培养,提供更多就业渠道。组织细分行业机器人应用技能竞赛,发现和培养更多机器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原文链接:https://edu.sh.gov.cn/xwzx_gnxw/20230203/e05a50182a344e3a85622f096456b8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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