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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第十三届全区学生运动会承办意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2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作者:佚名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积极备战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我厅计划于2022年举办第十三届全区学生运动会,现就征集承办意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赛事

  第十三届全区学生运动会分大学组和中学组,分别拟设田径、游泳、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健美操(含啦啦操)、武术、羽毛球、民族传统体育(抛绣球、板鞋竞速、毽球)等10个大项,其中篮球、足球、啦啦操等普及较广、预计报名参赛队伍较多的项目拟安排预赛(或分区赛)、决赛两个阶段。

  运动会预赛(或分区赛)阶段计划于2022年5—6月举行,决赛阶段计划于2022年7—8月举行。

  二、承办单位及任务

  (一)承办运动会开、闭幕式及田径项目比赛。

  (二)承办运动会篮球、足球、排球项目决赛阶段比赛。

  (三)承办运动会篮球、足球、啦啦操等项目预赛阶段比赛。

  (四)承办运动会游泳、乒乓球、健美操、武术、羽毛球、民族传统体育(抛绣球、板鞋竞速、毽球)等项目比赛。

  除开、闭幕式及田径项目外,原则上运动会大学组由高校承办,中学组由设区市教育局承办。

  三、赛事活动承办场地基本条件要求

  申请承办比赛及开、闭幕式活动的单位必须具备(或租用)符合组织各相应项目比赛活动要求的场地器材基本条件。

  (一)田径:标准的400米塑胶跑道及符合竞赛规则要求的其他比赛器材。

  (二)游泳:长50米的符合游泳竞赛规则要求的游泳池及其他比赛器材,水质良好、洁净,符合温度及卫生等要求。

  (三)篮球:有6块以上符合比赛要求的室内篮球场地。

  (四)足球:有1块符合比赛要求的足球场,同时承办单位周边2公里范围符合比赛要求的足球场4片以上(含4片)。

  (五)排球:有4块以上符合比赛要求的室内排球场地。

  (六)乒乓球:可同时放置24张以上乒乓球桌的室内场地。

  (七)健美操(啦啦操):有符合大众健美操(啦啦操)和竞技健美操(啦啦操)竞赛、表演的场地。

  (八)武术:有符合武术套路表演和竞赛要求的室内场地。

  (九)羽毛球:有16块以上符合羽毛球比赛要求的室内场地。

  (十)民族传统体育(抛绣球、板鞋竞速):标准的400米塑胶跑道及符合抛绣球比赛规则要求的其他比赛器材。毽球:有8块以上符合毽球比赛要求的室内场地(参照羽毛球比赛场地尺寸要求)。

  四、其他要求

  (一)有承办意向的单位须安排综合素质较高、专业能力较强的体育竞赛工作组织队伍,具有较好的赛事推广和媒体宣传能力,具备处置赛事突发事件的经验。

  (二)有承办意向的单位须有较好的赛事组织接待条件,可提供满足比赛要求的食、宿、行等赛事保障。鼓励符合承办条件且未承办过自治区级赛事的单位申请承办,鼓励同一城市的单位且符合联合承办单项赛事的单位申请联合承办。

  (三)申请承办运动会开、闭幕式的单位,能突出“简约、安全、精彩”的办赛要求,具有赛事宣传、会议接待、能编排符合学生特点、学校特色、时代特征的文体演出等活动组织经验。

  (四)承办单位可申请承办一项或多项赛事任务。各项目(小项)设置、竞赛规程、比赛时间和赛事规模等具体事项,待承办意向征集工作完成后,我厅将根据申报情况,统筹考虑安排,并与申报单位确认后公布。

  (五)运动会(含开、闭幕式)承办经费主要由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各承办单位统筹解决竞赛活动组织工作经费不足部分。

  (六)请有意向承办运动会各项赛事的单位,认真填报《第十三届全区学生运动会承办意向表》(见附件),并于2021年11月3日前报至我厅体卫艺处邮箱:gxtwy1001@126.com。

  自治区教育厅体卫艺处联系人及电话,黄茗,0771—5815162。

  附件:第十三届全区学生运动会承办意向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10月26日

  

  附件

  第十三届全区学生运动会承办意向表承办单位名称:

  

  承办任务清单

  承办意愿:(同意或不同意)

  承办项目(一项或多项)

  (一)承办运动会开、闭幕式及田径项目比赛。

  (二)承办运动会篮球、足球、排球项目决赛阶段的比赛。

  (三)承办运动会篮球、足球、啦啦操等项目预赛阶段的比赛。

  (四)承办运动会游泳、乒乓球、健美操、武术、羽毛球、民族传统体育(抛绣球、板鞋竞速、毽球)等项目比赛。

  计划安排比赛的时间

  2022年 月 日—  月 日

  比赛场馆名称

  比赛场地及器材情况

  食宿条件及接待标准

  完成比赛(组织活动)的保障措施

  承办单位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以上情况均属实,特此申报。

  (单位公章)


原文链接:http://jyt.gxzf.gov.cn/zfxxgk/fdzdgknr/tzgg_58179/t1065963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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