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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发布《四川省教育系统防汛救灾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1-10-25 来源: 四川省教育厅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防汛救灾工作部署,在全省教育系统进一步树立防大汛、抗大灾、避大险意识,建立健全四川省教育系统防汛救灾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处置行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防汛救灾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维护灾区学校和社会稳定,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制订发布《四川省教育系统防汛救灾应急预案》。

  《预案》对强降雨、山洪、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城市内涝等划分了四个等级,明确要求省内各级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培训机构要成立专门的防汛救灾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积极预防、常备不懈,加强保障、重在建设”原则,采取群专结合、人技结合、点面结合等方式,充分运用新技术新方法,聚焦灾害高发易发的重点区域、重要点位、重要设施,全面加强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和监控。坚持开展“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及时落实防灾责任和防范措施。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储备足够防汛力量,建立协作机制,不断提高防汛救灾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预案》明确了自然灾害风险预警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四个等级,预警地县级以上政府发布灾情预警后,当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务必强化24小时值班值守,密切关注降雨预报及降雨实况,地质灾害发展趋势;检查防灾责任体系落实情况;加密斜坡、靠山靠崖、沟口、沿河沿江、低洼等危险地段学校的巡查与监测;相关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切实做好隐患点受威胁人员转移避让准备,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停学、停课、停止培训,适时组织隐患点受威胁人员提前转移避让,确保师生和职工生命安全。

  《预案》明确了事发学校和当地教育部门对汛情、汛灾“边核实边报告、边处置边报告”的原则,报送方式及时间要求,时间、地点、规模(学校数)、校舍损坏程度(损坏和倒塌面积)、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等;事件的原因、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发展趋势估计;学校、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已经采取的措施、媒体及舆论反应等报告内容。

  《预案》明确了全面、客观、准确、及时的信息发布原则。对四个等级的学校和各个层级教育部门应急响应标准;组织应急队伍,营救遇险人员,避免次生灾害的发生;及时制定停课停学方案、安全疏散回家方案、中考高考应急方案;做好师生员工的心理疏导,维持其心理稳定也进行了规范。明确要求“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才能复课”“鉴定一所,安全一所,才能复课一所”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工作原则。

  《预案》还对信息保障、物资保障、资金保障、人员保障、宣传、培训和演练保障、教学秩序保障、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进行了规范、明确。

  

  


原文链接:http://edu.sc.gov.cn/scedu/c100494/2021/10/22/39308d4eb1064c7c9793591db7dbbb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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