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谨防6种招生诈骗行为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马利 见习记者张晓蓉)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日前发布招考提醒,在高校招生录取过程中,考生和家长要提高警惕,谨防诈骗。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整理出常见的6种招生诈骗行为。
假冒招生工作人员进行诈骗。一些不法分子假冒高校招生工作人员,吹嘘自己神通广大,诱骗考生填报志愿,之后又强调录取有难度,同时暗示自己可以帮忙,部分家长为了孩子的前途,只好出钱,结果上当受骗。
故意混淆教育形式进行诈骗。混淆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学历文凭教育、自学考试、开放大学等与普通高等教育的区别,声称只要花钱就可以读大学,结果等考生家长出钱后,得到的不是普通高等教育录取通知书,而是自学考试助学班、成人教育辅导班、远程网络教育班等的录取通知书。
声称可以低分高录进行诈骗。招生骗子自称是高校领导或者是省招办领导的熟人,声称可以把低层次分数的考生提到高一层次院校录取,从而骗取钱财。
编造所谓“内部指标”的谎言进行诈骗。通过伪造文件以及高校公章,声称手中拥有高校招生“内部指标”“机动指标”,考生想上大学,需要花钱通过“内部指标”录取。
利用“自主招生”“定向招生”之名实施诈骗。不法分子自称可以搞到“自主招生”指标,花钱就可以上大学,甚至利用国家“定向招生”政策欺骗考生家长。
利用非正当手段搜集录取信息,将考生的正常投档以及录取,说成是花钱帮忙打通关系的结果,以此向考生家长骗取钱财。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和家长,未经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教育部将一律不予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省招生委员会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服务;高校招生不会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不存在公布的招生计划以外的所谓的“内部指标”;考生可通过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
此外,往年有的考生委托中学、高校或他人代为填报志愿,将自己的准考证、登录密码等信息透露给委托人,录取时发现与本人设想相去甚远,想修改志愿但密码已被他人篡改,追悔莫及,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信息,更不要委托他人填报。
责任编辑:张云
(文源自《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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