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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届 广西“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 项目”“社区教育先进工作者”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5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作者:佚名

  各市教育局:

  为加快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进一步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的“完善终身学习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要求,组织好2021年广西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现就开展第三届广西“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社区教育先进工作者”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一)“百姓学习之星”评选对象和条件。

  通过各类继续教育(包括各类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社区教育、老年教育,下同)成长、成功的“百姓学习之星”,全民终身学习的励志故事和典型人物。

  1.评选对象。

  凡坚持读书学习、坚持参与继续教育的从业人员和社会成员均可参加推荐。

  2.评选名额。

  各设区市每市5名。

  3.评选条件。

  (1)事迹感染力强。在全民终身学习中充分发挥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先锋模范作用,坚持终身学习理念,长期开展读书学习、持续参加继续教育,并把“四史”学习教育、工作、创业、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学以致用成效显著,学习精神和事迹感人。

  (2)群众认可度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单位或社区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感召力,能够有效带动周围群众广泛参与读书学习、积极参与继续教育,为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做出积极贡献。受过国家级和省级表彰者优先考虑。

  (3)体现基层性。主要面向生产、经营、管理岗位的从业人员、技术能手、高素质农民、退役军人和基层群众中的老年人、残疾人等进行推荐。一般不推荐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4)体现引领性。坚持读书学习,积极参与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在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工业现代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相衔接、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进程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优先推荐在疫情面前有责任与担当的实干者。

  (5)往年获得认定的人员不再重复推荐。

  (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评选范围和条件。

  1.评选范围。

  征集各地大力发展各级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包括行业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农民继续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的教育培训项目;继续教育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相衔接、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建设、学习型社会建设、学习型城市建设、学习型乡村建设、学习型组织建设、智慧助老、继续教育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等方面的优秀工作案例和发展成果。

  2.评选名额。

  各设区市每市5个。

  3.评选条件。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定位明确,有持续发展规划。学习内容健康,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政策要求。

  (2)组织管理规范,计划安排合理,活动组织形式多样,参与方式便捷,学习资源丰富,学习场所、服务内容相对稳定,经费有保障。

  (3)拥有一支素质高、热心服务的专家、教师和管理服务队伍或志愿者队伍。

  (4)组织推动本地或本单位教育培训与终身学习的项目形成特色品牌,受益人数多,活动范围广,百姓满意度高,社会影响大,参与学习的人数每年不少于2000人或6000人次,为促进全民终身学习做出积极贡献。

  (5)举办主体不限,优秀工作案例、项目启动或创建时间不少于两年。

  (6)品牌项目应有具体的项目名称、活动内容与形式、具体措施与保障,取得的成效与影响等,一般不以单位或院校名称上报。

  (7)优先推荐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总体部署和安排,创新发展互联网+继续教育(也包括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创新工作模式并积极组织线上培训学习的项目。

  (8)往年获得认定的项目不再重复推荐。

  (三)“社区教育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和条件。

  1.评选范围。

  参与全区社区教育服务或管理工作的社区教育管理人员、专兼职教师、志愿者。

  2.评选名额。

  各设区市每市5名。

  3.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奉献,团结协作,积极组织或参与组织社区教育活动,热情为社区教育学员服务。

  (3)勤于进取,不断创新,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工作质量。在开展社区教育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社区教育工作规律,开展社区教育实验研究,特色鲜明、效果显著。

  (4)从事社区教育服务或管理工作至少两年。

  二、报送要求

  (一)“百姓学习之星”的报送要求。

  1.填报《“百姓学习之星”推荐表》和《各市“百姓学习之星”推荐登记表》,各一式2份(见附件1、附件2)。

  2.每人报送电子版照片2张(其中一张为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3.各市尽可能报送视频资料,以便后期在广西社区教育网上宣传与推广“百姓学习之星”的事迹。如拟申报国家级“事迹特别感人的百姓学习之星”必须报送视频资料,格式要求:MP4格式,编码:H.264,分辨率:1280*720P,帧率:25,视频时间4-5分钟。

  (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报送要求。

  1.填报《“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表》和《各市“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登记表》,各一式2份(见附件3、附件4)。

  2.报送近年来开展学习活动的工作总结(2000字左右)和数张反映活动品牌项目的电子版照片。

  3.各市尽可能报送视频资料,以便后期在广西社区教育网上宣传与推广“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成果。如拟申报国家级“特别受百姓喜爱的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必须报送视频资料,格式要求:MP4格式,编码:H.264,分辨率:1280*720P,帧率:25,视频时间4-5分钟。

  (三)“社区教育先进工作者”的报送要求。

  填报《“社区教育先进工作者”推荐表》和《各市“社区教育先进工作者”推荐登记表》,各一式2份(见附件5、附件6)。

  以上材料均以电子版形式于2021年9月5日之前发送至电子邮箱:gxouce@163.com。我厅将从各市推荐的候选人和项目中,择优推荐参加全国“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事迹特别感人的百姓学习之星”和“特别受百姓喜爱的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等评选。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自治区教育厅职成处吴珂,0771—5815180;广西社区教育发展研究中心陈洲汉,13197615878。

  附件:1.“百姓学习之星”推荐表

  2.各市“百姓学习之星”推荐登记表

  3.“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表

  4.各市“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登记表

  5.“社区教育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6.各市“社区教育先进工作者”推荐登记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1年8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jyt.gxzf.gov.cn/zfxxgk/fdzdgknr/tzgg_58179/t988825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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