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文教内参!
文教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文化视点 > 正文

关于同意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15所高等职业院校实施学分制管理试点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09-05 来源: 山东省教育厅 作者:佚名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同意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15所高等职业院校实施学分制管理试点的批复

  鲁教职函〔2021〕7号

  有关高等职业院校:

  经专家审核,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15所学校关于实施学分制管理试点的方案符合要求。经研究,决定同意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15所学校作为第三批试点高职院校,开展学分制管理试点工作。

  各试点高职院校要按照《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鲁教高字〔2013〕14号)要求,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整体规划,系统设计,统筹考虑,进一步完善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制定和健全相关配套规章制度,确保试点顺利进行。我厅将对各校学分制管理试点工作全程跟踪、动态管理,并于一年后对试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取消学分制管理试点资格。

  

  

  附件:第三批学分制管理试点高职院校名单.doc

  

  

  

  

  山东省教育厅

  2021年3月8日

  

  


原文链接:http://edu.shandong.gov.cn/art/2021/3/13/art_124277_10287006.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文教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文教内参 wjn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010-56020798 15301041151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联系邮箱:wjzxwang@tom.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
客服QQ:871104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