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的意见
文件下载:鲁教基发〔2020〕2号.pdf
鲁教基发〔2020〕2号.doc
山东省教育厅等11部门
关于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的意见
鲁教基发〔2020〕2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妇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育人体系改革,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一)突出德育实效。坚持德育为先,推动“一校一案”制定中小学校德育实施方案,推进德育课程一体化。认真贯彻《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丰富教育形式和载体,组织时代楷模等先进人物进校园活动,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全面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强化以“沂蒙精神”为主要内容的红色文化教育。
(二)注重全面发展。改进科学文化教育,统筹课堂学习和课外实践,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提升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严格落实早操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校园体育、艺术活动,发展特色社团,每年降低中小学生近视率1个百分点。出台体育、文化、艺术项目购买服务办法,鼓励专业社会组织提供体育、文化、艺术教学支持。用足用好用活课后延时服务时间,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拓展活动。做好学生发展指导,加强学生人生规划教育,开展职业体验。
(三)强化实践育人。发挥爱国主义、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和各类历史文化、自然资源公共设施的育人作用,每所学校至少设立1处校外实践基地。落实综合实践活动课时,丰富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内容,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实践活动,促进学生在实践中经风雨、见世面、长才干。突出劳动教育,创建一批劳动教育实验区,坚持学生值日制度,组织学生参加义务劳动、适当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从小养成劳动习惯。
(四)注重家校共育。密切家校联系,强化学校、教师、家长联动机制,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发挥学校主导作用和家长委员会协同作用,办好山东省网上家长学校,丰富家庭教育课程资源,扩大家长参与度和覆盖面。推动每个城镇社区和具备条件的农村社区,建设一所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为家长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五)搭建协同机制。实施乡村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打造“乡村温馨校园”,提升乡村教育质量。建立教育结对帮扶机制,推进区域间教育协调发展,全面实现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城市学校与农村学校的结对办学。推广青岛支教岛经验,打造教育志愿者专业团队,建立名师名校长支持服务乡村教育制度。
二、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切实提高教学质量
(六)加强课程教材建设。颁布地方课程管理办法和校本课程开发指南,建立质量监测评估制度,提高课程实施质量。以课程为载体,推进特色学校建设。开展国际理解教育试点,提升中小学生国际素养。制定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办法,组织编写优质地方课程教材,规范中小学教材教辅管理。
(七)优化教学方式。实施课题引领计划,带动育人方式改变。倡导启发式、互动式、情景式教学,引导学生主动思考、自主探究。融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探索基于学科的课程综合化教学,开展研究型、项目化、合作式学习。坚持因材施教,注重分层教学,全面建立学情会商制度和学困学生帮扶制度,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注重发现、培育、推广优秀教学成果,每2年组织一次省级优秀教学成果评选。
(八)加强资源建设。推进“教育+互联网”发展,搭建覆盖基础教育各年级各学科的数字教育资源平台。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和课程教学深度融合。加强信息化终端设备及软件管理,建立数字资源进校园审核监管机制。
(九)规范教学管理。修订《山东省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制定课堂教学基本要求,指导学校建立教学管理规程。科学安排不同年级、不同学科作业数量和作业时间,坚持并完善课业负担调查制度,推行弹性作业和跨学科作业,努力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三、深化考试评价改革,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
(十)健全质量评价体系。建立县域教育质量、学校办学质量、教师育人质量和学生发展质量评价体系,开展质量监测评估。完善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办法,优化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使用管理。建立课程实施评估标准,全面开展教学评估。
(十一)完善招生考试制度。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制度,建立入学通知书制度,落实控辍保学责任。统筹公办、民办学校招生,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掐尖”招生、违规招生。完善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推行等级评价、等级呈现、等级录取,推进高中学校通过课程特色、学生特长彰显办学特色。稳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
四、强化师资保障,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
(十二)激发教师队伍活力。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标准,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管理办法,绩效工资总量向寄宿制学校和开展课后服务的义务教育学校倾斜。加大工作量在绩效工资分配中的权重,全面搞活内部分配。深化“县管校聘”管理机制改革和校长职级制改革,明确校长办学治校的责任和权力,在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框架内,进一步完善校长薪酬分配办法。制定教师教育惩戒权实施细则,坚决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十三)提升教师素质能力。加强教师教育体系建设,鼓励高水平综合院校举办教师教育。完善省属公费师范生和市级政府委托培养师范生政策,努力提高师范生生源质量。完善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的招聘办法,改善教师结构。构建省、市、县、校四级教师培训体系,3年内每名教师至少接受一次集中培训。发挥优秀教师的传帮带作用,每年组织优秀教师送教上门,培训乡村教师10万人次。加强齐鲁名师名校长队伍建设,每3年培养200名齐鲁名师、100名齐鲁名校长。
(十四)加强教研队伍建设。明确教研机构及教研员工作职责和专业标准,健全教研员准入、退出、考核奖励和专业发展机制。完善省、市、县三级教学研究体系,为教研机构配齐所有学科专(兼)职教研员。积极推进县级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建立县级教研机构兼职教研员制度,组织经常性教研活动。
五、强化条件保障,筑牢学校高质量发展基础
(十五)继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科学编制县域中小学布局规划,落实城镇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政策,建立消除大班额长效机制。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在留守儿童、特困家庭儿童集中的乡镇建设一批寄宿制学校或博爱学校。加快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
(十六)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建立义务教育经费稳定增长机制,适时重新核定公用经费标准。落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2020年达到每生每年1000元以上,个别确有困难的地区可延至2022年前。完善普通高中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和学费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3年核定一次学费标准。
六、强化组织保障,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十七)落实部门职责。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教育情怀。坚持基础教育优先发展,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优先安排基础教育,财政资金投入优先保障基础教育,土地等公共资源优先满足基础教育发展需要。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为深化改革、提高基础教育质量提供保障条件。
(十八)强化考核督导。要把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督查内容,并将结果作为干部选任、表彰奖励的重要参考。对办学方向、教育投入、学校建设、教师队伍、教育生态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地方,要依法依规追究当地政府和主要领导责任。
(十九)营造良好环境。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齐抓共管,抓好思想引领和舆论引导,推动提供更多儿童优秀文化产品。加强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维护校园正常秩序和师生合法权益,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基础教育质量营造教书育人良好氛围。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doc
山东省教育厅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
中共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妇女联合会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8日
本站政策解读:
《山东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的意见》解读
其他平台解读:
原文链接:http://edu.shandong.gov.cn/art/2020/7/15/art_124275_9304845.html
最新加入
广西:做好近视防控工...
2024-11-23省教育厅举办2023...
2024-11-23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
2024-11-23巴中市平梁小学:以“...
2024-11-23接地气,很实用!广东...
2024-11-23克州教育系统多措并举...
2024-11-23关于广东省第二批普通...
2024-11-23中国日报点赞沈阳理工...
2024-11-23自治区教育厅关于20...
2024-11-23
热门资讯
河北省政务服务大厅正...
2020-04-14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系...
2020-04-14中美主播跨海对话刷爆...
2020-04-14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提醒...
2020-04-14屠呦呦团队宣布重大创...
2020-04-14以“侨”架“桥” 习...
2020-04-14中国扛不住美国的“三...
2020-04-14河北省人才交流服务中...
2020-04-14百名美各界人士发联名...
2020-04-14香港发生暴力冲击立法...
2020-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