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优秀区域和优秀学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9-03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作者:佚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43号)的工作安排,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积极支持配合下,经遴选推荐、材料评审、视频答辩等环节,确定了2020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优秀区域和优秀学校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7月16日—23日。期间,对入选区域或学校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正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与真实个人信息、有效联系电话和地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 李琳娜
联系电话:010-66096457
电子邮箱:kjsxxh@moe.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100816
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
2021年7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e.gov.cn/jyb_xxgk/s5743/s5745/A16/202107/t20210716_5450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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