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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委关于2021年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3 来源: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作者:佚名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1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和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学术评议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报送材料时间

  中职:9月22日—9月24日报送;

  高校:10月8日—10月9日报送;

  中小学正高:10月20日—10月22日报送。

  (二)答辩评审时间

  中职拟定在10月底;高校拟定在11月中旬;中小学正高拟定在12月上旬。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二、委托评审

  部委院校及附属学校申请参加北京市职称评审和学术评议,需由上级主管单位的人事部门先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委托函”,注明“委托参加**年度北京市**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或“委托参加**年度北京市**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学术评议”,以及委托代评的单位、学科(专业)、参评等级及人数、参评人员姓名等情况,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转函市教委,方可向市教委递交评审材料。

  非市教委所属的市属、区属院校申请参加市教委组织的高校学术评议,需同时提供市人力社保局批复同意的聘任制方案。民办高校参照执行。

  三、收费标准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3〕2512号)的规定,北京市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高级每人700元,中级每人500元。

  四、报送材料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送材料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

  中小学:杨彦彤 联系电话: 83551295

  中职:黄 晖 联系电话: 83551289

  高校:杨彦彤 联系电话: 83551295

  附件:

  1.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需下载材料.zip

  2.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需下载材料.zip

  3.高等学校教师专业学术评议需下载材料.zip

  北京市教委人事处

  2021年9月1日


原文链接:http://jw.beijing.gov.cn/tzgg/202109/t20210901_24819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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