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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开展第二批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23-03-12 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完善心理育人工作体系,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评选建设第二批河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心理名师工作室”)。

  

  心理名师工作室应紧密围绕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等,明确一个重点建设方向。此次评选拟评出5-10个河南省高校心理名师工作室,建设周期为3年。每所高校可推荐申报1个,已设立全省高校心理名师工作室的高校,要根据《河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继续加大建设力度,本次不再参加申报。工作室主持人向所在高校学工部提出申请,经学校党委同意后申报。届时,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校推荐的工作室进行材料评审,确定拟建设工作室名单,并进行公示挂牌。

  

  心理名师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每个工作室设主持人1名,工作室成员(专兼职教师)5-8 名。申报心理名师工作室的高校,应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4000的比例配备专职教师,开足开齐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课程。心理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应是在岗在编从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5年以上的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取得心理学、教育学、思想政治教育等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0岁。已经运行一年以上,且在工作室机制体制建设、理论研究、工作实践中产生显著效果的心理工作室优先考虑。

  

  据悉,我省将通过心理名师工作室建设,培育一批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优秀工作团队,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形成一批优秀工作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开展校际结对帮扶,实现资源共享共建,推动全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整体素质提升。

  

  (思政处/供稿 编辑/张璟 初审/杨晓谜 终审/朱荣玉)

  

  


原文链接:http://jyt.henan.gov.cn/2023/03-08/27033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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