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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明确义务教育学校考试和作业要求每周作业中,学科类作业不得超过70%

发布时间:2021-11-25 来源: 四川省教育厅 作者:佚名

  

  ●非初中毕业年级考试应准确研判学生阶段学习水平,切实降低考试难度

  ●每周的作业中,学科类作业不得超过70%,实践探究类作业不得少于30%

  ●所有学校要全覆盖建立作业公示制度,明确公示内容、方式、目的等

  11月22日,记者从教育厅获悉,《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考试和作业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下发,明确要求统筹考试和作业功能,做到少考精练、考练互补。

  《通知》指出,除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外,其他考试不具有选拔功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具有学业水平检测和中考选拔双重功能,实行“两考合一”。

  考试应侧重于某一学习阶段学习情况的整体性评价,作业应侧重于具体章节(单元)、课时知识掌握、能力形成的过程性学业检测。按规定可举行的考试,要严格依据课标规定的内容目标,着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准确体现学期和学年阶段特征要求。学校要加强随堂练习,夯实学生学习过程,当堂过手,打牢基础。

  在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义务教育考试有关规定的基础上,鼓励各地各校积极探索设计减量提质的考试办法。学校要统筹规划初中三年的期中、期末考试,可实行学科错位安排,期中考试科目一般不超过五个学科。要合理运用考试结果,学校期中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一般分4至5个等级。非初中毕业年级考试应准确研判学生阶段学习水平,切实降低考试难度。各学科考试难度系数,小学不低于0.95(即平均分不低于满分的95%),初中不低于0.85,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低于0.70。考试内容必须以当时教学进度和课标规定为基准,切实做到不超前,不超标,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防止试题难度过大。

  各地要采取措施,防止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学校要密切配合并规范组织质量监测,不公布、不反馈学生个人质量监测成绩,严禁用质量监测成绩对学生排名或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学校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义务教育学校作业时长的有关规定,建立各学科作业统筹机制,科学设定各学科作业量,坚决控制作业总时长。实行学科轮流作业制度,每天布置书面作业的学科:小学一二年级,可安排1-2个科目的书面作业,在课堂内和课后服务时段完成,不得安排学科类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控制在2科以内,七八年级控制在4科以内,九年级控制在5科以内。每周的作业中,学科类作业不得超过70%,实践探究类作业不得少于30%。探索推行每周一天为“无作业日”,减少周末、法定节假日书面作业。按照《通知》,学校要及时全面反馈学生学习情况。小学一二年级,学校要每学期至少向家长反馈二次学生发展情况;省级教研部门要研制发布《四川省小学一二年级学生发展期末通知单》,学校要以此为基础,以关键表现记录、激励性评语和增值性评价等方式,向家长反馈学生在德智体美劳五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鼓励各地和学校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建设考试和作业数据采集与分析平台,常态化采集学生的作业数据和考试数据,定期向个体学生提供自己的作业和考试报告,逐步建立学生考试和作业数据库,形成学生的学业成长档案。

  所有学校要全覆盖建立作业公示制度,明确公示内容、方式、目的等。 (记者 江芸涵)


原文链接:http://edu.sc.gov.cn/scedu/c100494/2021/11/23/daef2455a6d74e01b9c1d91fd7fda39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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