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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新增三类特殊儿童可领价格补贴

发布时间:2021-11-19 来源: 四川省教育厅 作者:佚名

  

  

  随着物价上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也迎来完善,11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联合公布《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决定进一步扩大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保障范围,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新增纳入机制保障范围。

  新增三类特殊儿童可领价格补贴

  此次进一步健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在现行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等4类困难群体基础上,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新增纳入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保障范围。各地还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纳入保障范围,努力使特殊儿童群体健康成长成才,充分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十分必要,财力也可承受。

  缩短价格补贴发放时限

  按照通知,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1.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采用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的地方可继续沿用,并参考CPI同比涨幅3.5%合理设定临界值。2.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

  此次进一步健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将发放时间由相关价格指数发布后20个工作日内,进一步缩短至价格指数发布当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缩短价格补贴发放时间已基本具备条件。经过多年实践,各地积累了较为丰富的价格补贴发放工作经验,特别是随着信息化手段的广泛使用,工作效率明显提升,部分地方已经实现当月发放到位。为使困难群众早日拿到价格补贴,进一步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缩短发放时间、提高发放效率,必要且可行。

  


原文链接:http://edu.sc.gov.cn/scedu/c100494/2021/11/19/49931c0fb780419a99eb26fc14655e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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