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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劳动实践时间不得被挤占挪用

发布时间:2021-11-03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作者:佚名

  长沙11月2日讯(记者 阳锡叶)今天,湖南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要求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贯通大中小学各学段,贯穿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相融合,全面构建各年龄段循序渐进、各学段螺旋上升、体现新时代特征和湖南特点的劳动教育体系。

  湖南规定,中小学劳动教育必修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小学低年级注重劳动意识启蒙教育,以日常生活自理、班级集体劳动、简单手工制作为主要内容开展劳动教育。小学中高年级注重卫生、劳动习惯养成,以校园劳动和家庭劳动为主要内容,适当参加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和简单的生产劳动。初中注重增加劳动知识与技能,兼顾家政学习、校内外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普通高中注重丰富职业体验,开展服务性劳动,参加生产劳动与创新实践。职业院校要将劳动教育全面融入公共基础课程,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展劳动教育。普通高等学校可专门开设劳动专题教育必修课。

  湖南要求,突出学校主导作用。学校要切实承担劳动教育的主体责任,明确实施机构和人员,开足开好劳动课程,不得挤占、挪用劳动实践时间。夯实家庭基础作用,家庭要树立崇尚劳动的良好家风。发挥社会支持作用,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资源支持劳动教育开展。同时,推进综合评价,构建大中小学劳动教育评价指标体系,明确不同学段、不同年级劳动教育的目标要求。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各级政府要把劳动教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加强统筹规划,确保劳动教育的经费、场地、设备、时间、师资、课程等落实到位。


原文链接:http://www.moe.gov.cn/jyb_xwfb/s5147/202111/t20211103_5772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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