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山西省人民政府主办、山西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山西省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高职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院和专业建设计划(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其中,硕士研究生2名,博士研究生3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博士研究生、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专业企业工作经历的硕士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各学历学位阶段均应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0月29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1975年10月29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0月29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博士研究生报名及招聘方式
对于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以参照硕士研究生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学院按照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综合考核、体检、考察等程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确定拟聘人员,在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硕士研究生招聘方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9日至11月13日
(2)报名方式:本人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提交材料:应聘者所学专业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请报考人员将以下材料打包发送至我院人事处邮箱,邮件主题及打包材料统一命名为:姓名+院校+专业。报名专用邮箱为sxjdrsc@126.com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①《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手写签名)纸质版扫描件和电子版。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②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③本科和硕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个人自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④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扫描件。
⑤报名人员需要提供三年及以上相关专业企业工作经历证明(包括:与企业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企业缴纳社保的参保证明扫描件),另外目前有工作单位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扫描件。
⑦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3)电子版
2.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的招聘条件逐项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要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初审、复审二次审查办法,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
(1)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由学院招聘工作资格审查组人员对网上报名者的招聘条件逐项进行审查,并于报名结束公布初审结果。
(2)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应按学院公布的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按时接受复审。资格复审时提交材料包括以下,请按顺序装订成册(原件当场退回,其他材料学校留存):
①自荐材料1份。
②《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各1份。
③身份证、主要科研成果、其他各类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④本科、硕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⑤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⑥三年及以上相关专业企业工作经历证明(与企业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企业缴纳社保的参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目前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⑦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通过学校网站公布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应聘岗位和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等。
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3:1及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补充公告,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3.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工作在省人社厅、教育厅的监督指导下,由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和笔试相关事宜在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考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全程监控或录像。满分100分。
笔试结束7日内,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公布期不少于5天。
(2)面试
面试工作在省人社厅、教育厅的监督指导下,由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达3:1比例的按实际人员确定面试人选,并在面试前一周,在学校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公告面试时间、地点、内容、方法及要求等。
面试采取课堂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两个环节进行,满分100分。课堂能力测试方式为试讲,试讲内容由学校指定,时间为8-10分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课堂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板书、仪容仪表、教学潜能、职业态度等;专业能力测试方式为答辩,答辩时间为5-8分钟左右,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等。
面试成立面试考官小组,人数一般为5-9人,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及省教育厅的考官人数只限1人,主考官由外聘考官担任。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面试结束后1日内将面试结果和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顺序,在本学校网站公示不少于5天。
4.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校、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学校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根据报考比例和实际情况按考试总成绩顺次递补。
5.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人才政策
(一)办理完聘用手续到岗后的硕士研究生,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书后,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享受学院校内绩效工资和租房补贴,符合长治市相关人才政策的,可以申请享受生活补助、租房补贴等人才待遇。
(二)办理完聘用手续到岗后的博士研究生,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书后,享受如下待遇:
(1)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2)发放20万元—50万元安家费(含购房补贴),或提供不低于100平米的住房(周转房)。
(3)享受每年10万元的校内岗位绩效。如个人专业技术岗位绩效工资待遇高于10万元,按就高原则发放。
(4)配备不低于30万元科研启动费。
(5)提供工作室。
(6)享受山西省出台的“来晋奖励”政策:为来晋工作的博士提供生活补贴10万元,科研启动费5万元。
(7)享受长治市政策:长治市为博士提供生活补贴2万元/年(可享受3年),租房补贴1500元/月(可享受3年),为首次购房的博士提供购房补贴10万元。
(8)在国家和我省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安置配偶工作。因国家、省政策规定不能调入的,学院为其安排适当岗位,比照同等学历学位的教职工之资历、工龄等情况计算月工资额。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落实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七、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赵老师、郝老师
咨询电话:0355-2618818(2618819)、13453577634
监督(举报)电话:0355-2618816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1.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
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0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jyt.shanxi.gov.cn/xwzx/ggtz/202111/t20211101_29350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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