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文教内参!
文教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媒体聚焦 > 正文

黑龙江: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

发布时间:2021-11-01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作者:佚名

  (记者曹曦苏令)日前,黑龙江省安委办、省教育厅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和社会稳定。

  通知指出,各地教育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迅速成立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立即开展安全大排查,坚决整改隐患问题;突出加强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及中学有关实验室中危险爆炸品规范安全管理,着重对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等环节开展专项排查;重点检查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基础设施建设资质、设施设备安全标准、安全教育培训、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管理等情况及是否存在重大实验安全风险,是否将其纳入本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体系进行重点管控。

  通知强调,各级政府要加大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消防安全、校车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危险化学品管理、校园周边治理等领域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各级安委办要督促指导各行业部门对学校实验室管理及危化品购买、运输、使用、存储、回收工作进行自检自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监督各类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大学校和有关科研单位过期、废弃危化品集中销毁处置工作的指导,消除事故隐患;消防救援机构要加大校园消防安全检查力度,加强学校实验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场所、校园电气线路敷设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安全隐患排查。


原文链接:http://www.moe.gov.cn/jyb_xwfb/s5147/202111/t20211101_57674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文教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文教内参 wjn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010-56020798 15301041151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联系邮箱:wjzxwang@tom.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
客服QQ:871104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