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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浙江发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业管理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1-09-12 来源: 浙江省教育厅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双减”工作有关要求,省教育厅日前发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业管理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坚决解决部分学校作业数量过多、质量不高、功能异化等问题。

  根据指导意见,作业设计须基于课程标准和教科书、体现课程性质。教师要把握预习、课堂、周末、单元等不同学习时间(环节)的作业功能与特点,设计适宜的作业来促进学生的思考、理解和探究,切实减少简单记忆、机械重复的练习。

  指导意见要求严格控制每天书面作业时间,1—2年级不布置书面回家作业,3—6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7—9年级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各校要建立作业统筹机制,平衡各学科书面作业,3—6年级每天布置书面作业的学科控制在3科及以内,7—9年级控制在4科及以内。

  指导意见还提出,教师要提高自主设计作业能力、丰富作业类型方式、提高作业选编质量、体现个体差异原则、加强作业批改反馈、提高作业管理水平等。各校则要设立作业每天公示制度,选用经过“浙江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的作业资料,研究并使用好省教育厅教研室编写的各学科《作业本》。学校只能要求家长协助而不能代做学生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原文链接:http://jyt.zj.gov.cn/art/2021/9/10/art_1532836_589180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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