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报告》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方案>的通知》(国教督办〔2021〕2号)要求,四川省按自评要求,逐项开展自查自评,形成《2021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报告》,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9月8日-9月14日
受理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成都市陕西街26号
联系方式:李泽江028—86110490 18802800853
邮编:610041
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8日
2021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报告
2020年以来,四川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统筹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和教育事业发展各项工作。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方案〉的通知》(国教督办〔2021〕2号)要求,我省对照指标体系逐项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建立省级领导联系学校制度。印发《省委常委、副省长联系指导高校工作方案》,坚持和完善省、市(州)领导联系高校制度,省领导对口联系20所高校。去年以来,省领导已为高校师生作形势政策报告15场。
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党建工作。首次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举办全省公办普通高校党委书记、校长政治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指导21个市(州)建立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党委教育工作部门,配强民办高校党委书记兼任省政府派驻督导专员21名,委派或选配民办中小学党组织书记1117名。实施民办学校“党建进章程”行动,党组织班子与决策层、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截至2020年底,全省中小学党组织覆盖率98.34%,普通高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建设实现全覆盖。党建带团建、队建成效明显。
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三重一大”等制度,指导中小学健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健全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谋划推进中小学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二)保障教育优先发展
落实“两个只增不减”。2020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1686.2亿元,比上年增长6.8%,各类学校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均实现增长。制定各级各类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或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政策文件并按时按规定足额拨付。严格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教育经费监管体系和教育经费公告、通报、约谈制度,推动教育优先发展落地落实。
(三)统筹推进教育改革发展重点工作
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印发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分工方案》《任务清单》,将教育评价改革纳入全省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积极开展教育评价改革试点,指导督促各地各高校制定实施年度工作清单。印发《关于清理规范“十不得、一严禁”等事项的通知》,清理规范“十不得、一严禁”等事项,为破除“五唯”顽疾奠定基础。
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印发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启动省级“双高计划”,推进中职“双示范”建设,实施省级产教融合示范项目,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优化职业院校专业结构,新增919个、淘汰407个。2020年,全省财政职业教育支出达139.6亿元。2020年被国务院评为校企合作推进力度大、职业教育发展环境好、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省份。
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跨市(州)掐尖招生现象得到明显遏制。将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纳入市(州)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严格执行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查处违规办学行为。
加强“双一流”建设。2020年,省级财政下达专项资金7亿元、成都市投入资金近70亿元支持“双一流”建设。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川渝两地22所高校、65个学科协同发展。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建设省重点实验室26家,“双一流”学科覆盖率92.86%。截至2020年底,全省14所高校53个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行列,其中6个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前列。有序推进独立学院转设。“一校一策”制定转设方案,截至目前,全省13所独立学院已依规转设7所。
全面推动联网攻坚行动。成立联网攻坚领导小组,下发《学校联网攻坚行动工作月报》,截至2020年底,全省中小学校(含教学点)互联网接入率、100M宽带网入校率、中小学多媒体教室配备率均达100%。推进体教融合发展。制发体教融合实施意见,明确部门职责,共育人才、共享资源、共筹赛事,全省形成体教深度融合发展新格局。
扎实开展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印发评价办法、测评体系和评价方案,连续3年开展评价工作。21个市(州)均制定对县级政府履责评价办法并有序开展工作。
(四)保障和促进教育公平
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2020年,各级政府投入资金63.89亿元,省级财政通过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公办园建设资金37亿元,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不断扩大,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0.93%,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84.8%,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52.22%。建立完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完善成本分担机制。多种方式补充公办园教师,逐步实现同工同酬。
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建立联控联保责任机制、比对核查摸排机制、控保并重工作机制、依法控辍治理机制、办学条件保障机制等“义务教育有保障”工作长效机制。截至2020年底,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失辍学呈“清零”状态,工作经验在教育部2020“收官”系列新闻发布会上作介绍。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出台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等政策文件,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印发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统筹部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工作。印发督导评估文件,积极开展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试点。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出台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化解普通高中大班额。实施普及攻坚计划、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办学条件提升攻坚工程,新建、改扩建一批学校,积极化解普通高中大班额。2020年投入使用学校23所,完成项目建设学校22所,新增学位19824个。地方建立健全大校额、大班额监测和长效防控机制,省级建立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奖补机制。合理确定办学规模和招生计划,加大教师补充力度。2020年消除大班额3929个,66人以上超大班额基本消除。
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印发促就业责任清单,15部门联合推动就业。截至8月20日,举办招聘会1万余(场)次,累计提供岗位140万余个。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就业一体化发展。更新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清单,单列财政资金1900万元帮扶困难生就业和支持就业服务。截至8月27日,全省2021届高校毕业生49.36万人,总体毕业去向落实率较2020年同期增长近7个百分点。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严格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政策落地落实。截至2020年底,我省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目标。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贯彻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格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印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建立教师违反职业道德信息查询系统和师德失范教师“黑名单”,选树宣传优秀师德典范。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切实减轻教师负担。
统筹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统一城乡教师编制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省级调剂2000名补充凉山州贫困县义务教育教师编制,1000名下达深度贫困县支持教育、卫生等事业,市(州)为中小学调增1万余名。推进“岗编适度分离”和“县管校聘”改革。
加强教师培训。按规定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中央和省年均投入补助资金近1.8亿元,支持实施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0年,省财政共安排省级培训资金3000万元,线上线下共培训23.6万人次。
(六)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工作
加强校园安防设施设备配备。制发加快推动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预计到2022年末,全面完成安防建设“6个百分之百”。截至2021年8月,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封闭化管理完成率98.92%,硬质防冲撞装置完成率92.75%,一键式紧急报警与公安机关联网率91.67%。
认真落实安全责任。推动校园安全上升为“政府工程”,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纳入平安四川建设工作考核,推动各部门各级政府切实履行校园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机制,细化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研制教育系统应急处置细则,增强应急处置有效性和规范性。建立舆情监测机制、研判指导机制、情报信息共享通道及联席会议机制。
强化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推动校内建筑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安装地震预警终端324台,推进防震减灾示范校建设,地震应急演练逐步常态化、实战化,应急处置能力水平不断提升。
加强校园欺凌治理。将防范学生欺凌纳入年度安全统筹安排,出台治理实施方案,积极构建综合防治体系,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治理效果良好。全省未发生性质恶劣、产生重大影响的“校园欺凌”事件。
(七)落实巩固教育系统意识形态阵地重点任务
加强高校思政课建设。将思政课建设纳入意识形态责任制和地方党委领导班子考核、省委巡视以及绩效考核等。截至目前,高校思政课教师比2018年净增2021名。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学科和学院建设,实施“一省一策”思政课集体教研行动,推动落实思政课教师岗位津贴。
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印发五年行动计划,推进辅导员队伍建设。截至目前,公办本科院校已基本实现目标,全省专兼职辅导员较2019年底增加2461人。建立高校专职辅导员职级、职称“双线”晋升办法。
大力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全省普通话普及率达80.31%,教师普通话水平除民族地区外全部达标,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校占比89.70%。民族地区中小学“三科”统编教材有序推行,推普助力脱贫攻坚,“学前学会普通话”试点项目获“全国脱贫攻坚组织创新奖”。孙春兰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先后对四川语言文字工作给予表扬。
完善教材建设和管理。建立省级教材建设工作的部门协调机制和会商工作机制,成立专门机构管理教材建设工作。研制各级各类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即将正式印发。按规定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加强地方教材建设,以查促建加强教材审查和监管。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聚焦新时代民族团结教育进步新形势新任务,制发《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2021-2030年)》《四川省中小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试点工作方案》等指导性文件。持续实施“9+3”职业免费教育计划和异地民族班(校)计划,深入推进“校对校”结对帮扶工作,大力推进大中小学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3所学校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10所学校荣获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八)打造良好教育生态环境
加强中小学校“五项管理”。出台贯彻落实文件,召开全省工作推进会,全面部署相关工作。健全工作机制,推动“五项管理”制度化、常态化。印发课堂教学质量指导意见,加强课堂教学工作指导。印发专项督导通知,确保“五项管理”实现全覆盖。截至7月,全省责任督学督导16499人次,督导中小学11352所,覆盖率达97%。国家督导组充分肯定治理成效。
狠抓“双减”工作落地落实。组建“双减”工作专班,将“双减”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省政府重点工作,纳入市(州)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制发《进一步提高中小学课堂教学质量指导意见》《四川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指导各地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截至目前,排查校外培训机构11000余个,要求限期整改4100余个,取缔无证无照和“超范围经营”机构3200余个,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扎实推进“五育并举”。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完善“青少年志愿服务制度”。密切团教协作,印发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等文件。全面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持续深化校园足球“八大体系”建设,体教融合共同推进学校体育发展。举办“贡嘎杯”青少年校园足球赛,全省201支队伍参赛。第十四届全国学生运动会中四川省代表团赛事奖牌数历届最高。整体推进艺术素质测评,大力提升美育教育质量,成功举办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印发全面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劳动教育实施方案,指导各地将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形成劳动教育新模式。扎实推动各地开展红色教育、地学研学实践活动,大力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
(九)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学校规范管理
大力宣传新修订《教育法》。营造学习良好氛围,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拓展渠道丰富学习方式,全省教育系统纵向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的格局初步形成。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政策,各地各校不得以任何形式选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加强普通高中招生方式管理,要求所有公民办普通高中按规定同步招生,所有公民办高中招生录取均以学生中考成绩为依据,一律不得举行自主招生考试,一律不得跨市(州)掐尖招生、提前招生。
严格执行有关特殊类型招生政策规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考试组织管理、加强考生资格审核、强化监督检查,研制特长招生相关流程和录取规则,特殊类型招生考生信息等及时上传平台并公示。出台规范教育收费、学校收费、规范课后服务工作以及教育收费“十条禁令”等文件,切实维护教育收费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切实做好来华留学生管理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教育资源供给仍不平衡不充分。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和义务教育优质资源仍然不足,部分中等职业学校布局分散、规模偏小。“五育并举”还未完全落实,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设施场馆不足。有的学校卫生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近视防控基本设施设备和专业人员配备不足。
(二)教师队伍建设仍有短板。编制需求矛盾突出,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统筹中小学教师编制难度较大。农村中小学体美劳专业教师缺乏,有的高校专职思政课教师数量不足,辅导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三)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不够。个别民办学校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个别地方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比例偏高,“公参民”整治工作有待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基数大、类型多,清理整顿和监管需进一步加强。
(四)校园安全工作仍有薄弱环节。部分学校安防硬件设施未完全到位,“一键式报警”、视频监控、硬质防冲撞配备等安全防范设施未达标。部分学校安保人员、“护学岗”配备未达标,学校应急装备配备存在数量不足、种类较少、性能较差等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大投入,继续扩大教育资源供给。继续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抓好小区配套幼儿园规范管理,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统筹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建立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试点。按照“市统筹、进园区、扩规模、强专业、并学校”的工作思路,落实市(州)主导和统筹主责,全面清理“空小散弱”中职学校。研制《关于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的指导意见》,不断优化中职学校布局,促进中职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逐步达标。持续推动中小学学科德育精品课程建设,稳步推进艺术进中考工作,完善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评价工作,将“五育并举”落实情况纳入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制定实施学校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共建共享,建设西部地区品牌赛事。建立健全学生参与劳动情况的学案记录,在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中加大劳动素养权重。扎实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持续强化近视防控宣传引导与全面干预。
(二)创新管理,继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中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加强创新管理,积极整合内部资源、合理调配现有编制,为教育事业提供机构编制保障。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等各项改革探索,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农村中小学体美劳专业教师队伍建设,切实推动我省教育事业积极、健康、快速、均衡发展。出台高校思政课教师选聘配备政策,加大对民办高校和高职高专思政课教师配备的督促力度,提升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能力。严把辅导员入口关,坚持“高标准、多渠道、公开化”的选聘原则选聘辅导员。加强培训培养,实施辅导员队伍建设“十百千万”工程。加强管理考核,继续把辅导员队伍建设情况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高校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党建述职评议、文明校园创建及民办高校年度检查等指标体系。加强激励保障,制定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细则,确保辅导员职务(职称)评审“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将优秀育人成果纳入专项奖励,激发辅导员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三)督促指导,规范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完善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制度和民办中小学经费支持、人员配备标准,明确各级政府、民办学校、学校举办者党建主体责任。加强督促指导,将民办教育机构党建工作情况纳入督导清单,督促市县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指导未建立党组织的民办教育机构建强党组织,确保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覆盖率达到100%。选优配强民办高校党委书记,实现全省高校党委书记选派全覆盖。实施民办学校党务工作者能力提升计划,着力提升民办学校党务工作者履职能力。认真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精神,认真核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标情况,理顺“公参民”学校体制机制,压减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规模,引导符合条件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逐渐转为公办学校。加强民办学校综合监管执法,清理规范学校名称,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行为。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调整,落实中央关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财务管理规定。
(四)纵深推进,确保“双减”工作落地落实。严格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加强作业管理和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决取缔无证无照、违规教学等“黑机构”,禁止校外培训机构利用周末和暑期组织义务教育学生集体开展补课和学科类培训,切实规范培训行为。将全省校外培训机构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联合相关部门定期检查校外培训机构。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五项管理”督导工作的通知》,督促学校在做好课内减负的同时,将“五项管理”和“双减”工作融合,纵深推进“双减”工作落到实处。
(五)多措并举,切实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督促各级政府加大投入,引导举办者参与学校安全建设,建立起财政投入为主、多方投入支持的经费渠道。配齐“护学岗”、安保人员。推进安防建设“6个百分之百”。加强校舍房屋建筑安全管理,针对校园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加强应急救援知识培训、紧急避险演练。配足必要的抢险救援应急装备及医疗救护设施,定期检查、补充、更新。组织好校园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好专业化的实战训练,提高地震灾害抢险救援综合能力。
原文链接:http://edu.sc.gov.cn/scedu/c100495/2021/9/8/73ae39431dbf4c88b4f466e7c389b3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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