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21年 全区优秀教师先进事迹报告会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全面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文件精神,庆祝第37个教师节,弘扬新时代尊师风尚,展现人民教师精神风貌,经研究,决定举办2021年全区优秀教师先进事迹报告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1年9月8日上午9:00—10:30。
二、形式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主会场设在教育厅26楼会议室,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校设分会场。
三、与会人员
(一)主会场参会人员。
1.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自治区教育厅领导及各部(处、室)负责人。
2.驻邕高校校领导各1名。
3.优秀教师代表:梧州市藤县第一幼儿园谢碧英,百色市凌云县泗城镇览金村中心小学任彩祝,桂林市荔浦市特殊教育学校熊碧芳,贵港市高级中学陆卓纯,钦州市浦北县第一职业技术学校黎亦辉,桂林理工大学陈平。
4.专家代表:广西师范大学孙杰远、南宁二中徐华。
5.师生代表:南宁师范大学教师、师范生代表20名,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师范生代表20名。
(二)分会场参会人员。
1.市县教育局分会场: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同志及相关科(股)负责人,教师及校长代表。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负责同志、教师等参会人员到所在设区市教育局参会。
2.高校分会场:各高校领导、教师及学生代表。
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积极组织今年新聘教师观看,有师范生培养任务的院校积极组织师范生观看。
请与会代表参会时着整齐便装,提前15分钟入场。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各高校分会场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体与会人员会前接受体温检测,会议全程佩戴口罩。
(二)请各有关单位于9月7日12:00前将在主会场参会的校领导、师范生领队教师名单发送至我厅教师工作处邮箱:jsc0771@163.com。
(三)参加主会场会议的优秀教师代表、专家代表的食宿费由我厅统一负责,往返交通费、差旅费按有关规定回单位报销。请各市教育局、各有关学校及时通知到主会场参会的优秀教师代表,于9月6日下午到南宁市维也纳酒店(埌西地铁站店)报到(南宁市汇春路6号,电话:0771—5539888)。
(四)9月7日15:00—18:00进行网络视频调试,请各分会场派专人负责,提前做好系统调试工作,并于会前1小时做好系统接入工作。如遇技术问题请及时与我厅信息中心联系。联系人及电话:韦世喜,13977177916;方家胜,13507715825。
未尽事宜,请联系我厅教师工作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商秀梅、刘佳嘉,0771—5815206、5815207。
附件:参会回执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9月3日
原文链接:http://jyt.gxzf.gov.cn/zfxxgk/fdzdgknr/tzgg_58179/t1004988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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