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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工业职业技术学校2021年度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面试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6 来源: 青海省教育厅 作者:佚名

  

  各位考生:

  根据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2021年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度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地点

  体育教育专业面试时间:2021年7月15日上午8:30

  音乐专业面试时间:2021年7月15日上午11:00

  土木工程专业面试时间:2021年7月15日下午14:00

  面试地点:青海省工业职业技术学校(西宁市城南新区同安路52号)。

  二、面试方式

  面试方式:说课+讲课+实操。

  被面试人员按抽取课题向面试考官进行不超过5分钟的说课、不超过25分钟的讲课,说课、讲课完成后,进行实际操作。

  面试中,说课、讲课、实操分别占面试成绩的20%、30%、50%。

  按笔试50%、面试50%的比例计算综合得分。

  

  7名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5名考官的打分成绩均保留,然后计算平均成绩。

  所有成绩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三、疫情防控要求

  1.严格疫情防控要求。“信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正常参加面试,面试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

  2.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面试外其他时间均须佩戴口罩。面试期间,考场、候考室、备考室、候分室人员之间均须保持1.5米距离。

  3.不服从面试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面试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请各位考生严格按照《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疫情防控指南》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

  四、注意事项

  1.上午的考生请于规定的面试日当天早上7:50前到达考点,准备参加面试。8:00仍未到候考室签到的,视为自动弃权。下午的考生请于当天下午13:20前到达考点,准备参加面试。13:30仍未到候考室签到的,视为自动弃权。

  2.考生须携带审核通过并由单位盖章的《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核表》、笔试准考证、有效二代身份证(无身份证原件的须出具由公安部门开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有效临时身份证)、疫情防控承诺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三证不全或无疫情防控承诺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考场。

  3.考生进入候考室后须将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关闭后按要求交工作人员密封保管。凡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违纪处理。

  4.面试实行全封闭候考管理,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后,方能离开考场。

  5.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时,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6. 岗位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情况,将按照《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21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21〕170号)中“总成绩并列情况的处理”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971-6515110

  联系人:贾丽丽

  附件:1.青海省工业职业技术学校2021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

  面试人员名单

  2.青海省事业单位招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青海省工业职业技术学校

  2021年7月8日

  

  

  

  附件1:

  青海省工业职业技术学校

  2021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面试人员名单

  

  姓名

  准考证号

  职位代码

  职位名称

  笔试

  成绩

  名次

  备注

  彭齐祥

  3163631341315

  63109003

  63109003-省工业职业技术学校土木工程专业教师

  61

  1

  

  张泗凯

  3163631029802

  63109003

  63109003-省工业职业技术学校土木工程专业教师

  56.17

  2

  

  赵元静

  2163630618111

  63109004

  63109004-省工业职业技术学校体育教育专业教师

  59.5

  1

  

  王有寿

  2163630721123

  63109004

  63109004-省工业职业技术学校体育教育专业教师

  58.33

  2

  

  喜饶嘉措

  2163630719514

  63109004

  63109004-省工业职业技术学校体育教育专业教师

  54.83

  3

  

  吉雅楠

  2163630721125

  63109009

  63109009-省工业职业技术学校音乐教师

  54.67

  1

  

  

  

  

  

  附件2:

  

  青海省事业单位招聘面试考生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一、14天内旅居史

  我14天内的行程如下:

  1. 月 日至 月 日,居住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区、州、盟) 县(市、区、行委、旗)

  2. 月 日至 月 日,居住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区、州、盟) 县(市、区、行委、旗)

  3. 月 日至 月 日,居住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区、州、盟) 县(市、区、行委、旗)

  二、承诺事项

  1.考前14天以来,我未被诊断或确认为新冠肺炎、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未与确诊的新冠肺炎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发热患者等接触;没有出现发烧、咳嗽、胸闷等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的症状。

  2.备考及考试期间我会自觉保持个人清洁卫生、勤洗手,不参加与备考和考试无关的活动,参加考试、乘车及乘电梯时全程佩戴口罩,用餐时注意保持安全距离,使用公筷、公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做好个人防护,不进入与本次考试无关的场所。

  3.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4天到达青海省内,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如果我存在上述情况,我将严格遵守这一要求。

  4.遵守考点所在地政府、考点和考场的全部疫情防控规定,主动配合考点、考场疫情防控工作。

  本人填报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全面,并遵守承诺事项,如有隐瞒、虚报或者违反,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

  

  

  承诺人签字:

  2021年7月 日

  


原文链接:http://jyt.qinghai.gov.cn/gk/tzgg/202107/t20210708_357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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