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职业教育类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苏教职函〔2021〕27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21〕21号)和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为做好职业教育类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经研究,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调整如下。
一、各区市教育局和各高校9月6日前须报送的推荐(申报)材料:
1. 《2021年江苏省职业教育类教学成果奖推荐(申报)成果汇总表》(WORD版和盖章PDF版);
2. 《联系人信息表》(WORD版);
3. 《2021年江苏省职业教育类教学成果奖申报公示信息表》(WORD版和盖章PDF版);
4.推荐(申报)成果公示证明(盖章PDF版)。
上述材料请打包压缩发至邮箱jsjxcg@126.com,压缩文件名为“推荐(申报)单位名称+2021年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首批申报材料”。
二、各区市教育局和各高校延期至9月25日前报送的推荐(申报)材料:
1. 《2021年江苏省职业教育类教学成果奖申报表》(每项目提交书面材料一式10份,同时提交WORD版和签字盖章PDF版);
2. 《成果总结报告》(每项目提交书面材料一式10份,同时提交WORD版);
3. 附件(包括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等,须装订成册,总页数不超过100页。每项目提交书面材料1份);
4. 《2021年江苏省职业教育类教学成果奖推荐(申报)成果汇总表》(各设区市教育局和各高校提交书面材料一式2份,此表须与9月6日提交的电子版完全一致);
5. 推荐(申报)成果公示证明(各设区市教育局和各高校提交书面材料一式2份,此材料须与9月6日提交的电子版完全一致)。
上述书面材料请报送至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电子版材料打包压缩发至邮箱jsjxcg@126.com,压缩文件名为“推荐(申报)单位名称+2021年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第二批申报材料”,电子版材料总容量不得超过100M。本次提交材料的相关内容须与9月6日提交的《2021年江苏省职业教育类教学成果奖申报公示信息表》保持一致。
职业教育类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其他要求不变。
联系人:王卿,联系电话:025-83335613。
省教育厅
2021年8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jyt.jiangsu.gov.cn/art/2021/8/25/art_58320_99873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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