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各类项目的通知
晋教研函〔2021〕4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及山西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等文件精神,我厅继续开展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相关项目及课题研究的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类
2021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包括研究生创新项目、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以及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3类。研究生创新项目采用“省立校资助”的方式,由申报高校遴选确定所支持的项目(每校支持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020年立项支持数量)并全额提供经费支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分别面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高校和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高校开展,其中博士硕士学位授权高校采取“省校共同资助”(省校1:1资助)方式立项支持,支持项目数量根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教育专项经费(第一批)的通知》(晋财教〔2021〕91号)所划拨各校经费数测算确定;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高校采取“省立校资助”的方式,每校择优遴选支持5个项目(项目经费不低于2万元),并全额提供经费支持。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由省教育厅给予专项经费支持,支持数量根据各学校建设发展水平和所承担的任务综合确定,其中率先发展高校支持数量不超过4个,其他博士学位授权高校不超过2个,硕士学位授权高校不超过1个。
二、申报范围、对象及条件
1.研究生创新项目
(1)申报范围:山西省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2)申报对象:全省普通高校一、二年级博士和硕士研究生(以二年级为主),在完成基础课程学习后,方可申报。已获得过该类项目支持的研究生不再支持申报。
(3)其他要求:申报项目的研究生按照要求填报《山西省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申请书》(附件1)。项目管理详见《山西省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晋教研〔2019〕3号)。
2.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
(1)申报范围:山西省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
(2)申报对象:人事关系在我省研究生培养单位或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的在职人员。其中,近2年内作为课题主持人承担过该类课题的不能作为负责人申请新的课题;作为课题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请;作为课题组成员(非负责人)同年度最多只能参与2个课题的申请;已经参与此类在研课题的最多只能再参与1个课题的申请;申请书内容上与其他申请、在研或已结项的同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视为重复申请,不予支持。其他要求详见《山西省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办法》(晋教研〔2006〕16号)。
(3)研究内容及其他要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的研究内容聚焦《2021年度山西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指南》(附件2,以下简称《指南》),题目可略作调整。申报者需填报《山西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请书》(附件3)。本年度特别增加支持研究生优质课程、案例、教材等建设省的项目,申请者需填报《山西省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附件4)、《山西省研究生优秀教材建设项目申请书》(附件5)、《山西省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请书》(附件6)。
3.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
(1)申报范围:山西省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2)申报对象:原则上依托已经获批的山西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由相关的硕士及以上专业学位授权点牵头申报。合作培养单位应为具有较大规模、较强实力、较高知名度、管理制度规范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且与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对接紧密,与申报高校在协同创新、科研攻关、人才培养等方面有较好的合作基础。
(3)申报单位需填报《山西省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建设申请书》(附件7)。
三、其他事项
1.申报及评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自文件下发之日起统一组织开展本单位项目申报工作,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及相关办法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审核完毕后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各高校拟定评审日期及专家名单须报省教育厅同意后确定,省教育厅派专人监督指导评审工作。
2.材料报送。各校通过评审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相关资料。材料包括:学校的《评审报告》以及各类获批支持项目的《申请书》纸质版各1份;各类项目的《汇总表》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文件及各类项目汇总表EXCEL文件)。各类项目的申请书、指南及汇总表模板见附件1-10。
3.报送时间:各类项目相关材料须于9月15日之前统一报送至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温媛媛,张潇环,梁 耀
联系电话:0351-3095127,0351-3046425
电子邮箱:xwbjyt@sxedc.com
附件:
山西省教育厅
2021年8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jyt.shanxi.gov.cn/xwzx/ggtz/202108/t20210813_9323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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