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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03 来源: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作者:佚名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21年度考录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jpg

  二、工作安排

  (一)面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全天、3月28日上午,面试地点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9号,可乘坐地铁2号线和平门站下车,出A口往西300米到达。

  (二)请考生按照面试时间安排,在本人参加面试当日上午8:00(7:20可进入市教委)或下午13:00(12:20可进入市教委)前,到市教委一层多功能厅报到。未按时报到的,取消此次面试资格。

  (三)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考生面试报到时,应如实提供本人健康宝和大数据行程卡等信息,并配合做好现场体温检测,未按要求提供相关信息或不遵守面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的,取消此次面试资格。

  (四)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将于2021年3月30日通过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考试平台公布,考生可登录后自行查询。

  (五)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安排和要求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一)请参加面试考生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并按照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和进京人员管理的有关要求,自行安排好购票、进京、住宿等事项。

  (二)线上资格复审时,考生已对当时无法提供的材料作出书面承诺。按照《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线上资格复审的通知》(1月26日发布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网站)要求,基本条件所需材料和其他资格条件所需材料的报送时间截止为3月25日18:00。

  (三)考生报到时请携带以下纸质材料,并按照顺序依次提交:

  1.报名表(网上打印)。

  2.笔试成绩通知书(网上打印)。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原件)。

  6.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报考“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提供能说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与提交的电子版材料保持一致)。

  7.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8.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如因疫情防控要求调整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五)请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事项,认真做好有关准备。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010-55563465。

  市委教育工委

  2021年3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jw.beijing.gov.cn/tzgg/202103/t20210315_23076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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