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报考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各相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4〕3号)要求,现将贵州省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报考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重要性
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围绕乡村振兴、西部大开发等国家重大战略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改善少数民族人才的层次结构,提升少数民族人才存量的综合水平的需要。各地、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协同做好有关工作,努力培养一大批立场坚定、思想过硬,具有较高科学人文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为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二、深入了解骨干计划的有关政策
(一)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由教育部按学科门类分别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照顾政策,不得兼报其他专项。报考博士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招生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并择优录取。
(二)实施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招生对象不限于民族地区,不受汉族考生录取比例限制,在职考生须为在南疆地区高校工作的在职人员。毕业后定向到南疆地区就业,重点保障南疆高校师资队伍建设。被录取考生须与招生单位、工作所在单位(仅限在职考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通过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书。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该计划明确了具体专业,请认真查看骨干计划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表(附件5)后申请。
(三)实施民族地区工程人才专项计划,仅限招收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施民族地区临床医学人才专项计划,仅限于招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实施定向新疆喀什地区医学硕士专项计划、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计划、定向西藏新疆公共管理硕士计划。实施定向西部省区防震减灾人才培养专项计划,实施范围为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等6省区。
(四)除南疆高校教师专项、民族地区工程人才专硕等各项专项计划外,其他骨干计划招生录取考生中,汉族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20%。
(五)骨干计划招生是全国研究生招生的一部分,严格执行《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博士研究生年度招生文件。各招生单位应规范招生程序、严格录取标准,坚决杜绝违规行为。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已录取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六)2025年教育部安排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410名(名额不分配到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5051名,其中贵州省348名,具体见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表(附件1)。
三、生源范围及招生对象
符合国家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生源地在贵州的少数民族应届、往届非在职和在职考生,以及在国务院公布的贵州省民族自治地方(3个自治州、11个自治县)工作3年及以上,且报名时仍在上述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在职考生。
四、资格申请流程
(一)申请平台
2024年教育部启动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骨干计划资格申请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申请平台”,网址:http://mz.chsi.com.cn/mzjh/stu/)根据平台提示按步骤填报信息,提交申请信息,一经提交不予修改。注:原贵州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资格审核系统停用。
(二)平台开放时间
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开放时间:2024年10月15日08:00至10月26日22:00。博士研究生开放时间与硕士研究生一致。博士研究生开放时间招生单位如有使用需求,教育部再另行开通使用。考生提交申请信息后,工作人员将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各位考生请合理安排好申请时间。
(三)所需材料
申请资格审查除常规填报事项外,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国徽面和人像面;
2.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
3.学历证书或就读证明;
4.学位证;
5.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考生必须上传);
6.工作证明(汉族考生须出具在民族自治地区3年以上工作证明)。
注:文件格式支持jpg、jpeg、png、pdf,每个文件数量上限3个,文件大小10M以内。
(四)结果反馈
考生提交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即可通过研招网报名骨干计划(无需校验码)。研招网报名时,非在职考生定向单位一栏填写贵州省教育厅。2025年1月15日后可在平台打印下载审核通过的《考生登记表》。注意:骨干计划资格申请信息应与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填写保持一致,系统检测不一致将无法完成报名。
五、签署定向协议书
被录取的考生通过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签署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毕业生定向就业协议书。具体时间待教育部通知。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证件及资料、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和录取资格。考生对提交的证件、资料及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因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网上申请资格审查所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及社会影响自行承担责任。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按要求公示。
(二)未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限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署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毕业生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三)按照教育部规定,结合本省实际,骨干计划非在职研究生毕业后,须到定向省份或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等定向地区就业,骨干计划在职研究生毕业后须回原单位工作,不得违约。请慎重决定是否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四)骨干计划在职的考生毕业后学校将考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就读期间档案等寄送至原工作单位;骨干计划非在职的考生毕业后,学校将考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就读期间档案等寄送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62号,电话:0851-86810407,邮编550081)。考生可在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官网(http://www.gzsjyzx.com/)查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档案信息。
(五)未尽事宜,请查阅教育部、招生单位等相关文件和简章。
附件1-贵州省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表.xls
附件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毕业生定向就业协议书.doc
附件4—关于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有关事项的说明.docx
贵州省教育厅
2024年10月14日
(骨干计划政策咨询: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0851-85285464,0851-84583070。教育部学生中心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10-68352093)
原文链接:http://jyt.guizhou.gov.cn/xwzx/tzgg/202410/t20241014_859377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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