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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5 来源: 吉林省教育厅 作者:佚名

  根据教育部通知要求,现将申报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生源范围

  根据教育部通知明确的招生对象,考生须是吉林省民族自治地方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伊通满族自治县)和边境县(白山市浑江区、临江市、抚松县、集安市)的少数民族考生(含就读省外高校的考生)。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也可报考。在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以及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二、网上报名

  自2024年起,申报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网的骨干计划资格申请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申请平台”,网址:https://mz.chsi.com.cn/mzjh/stu/)提交申请信息,经吉林省教育厅资格审查合格后报考。申请信息和研招网上报名信息要保持一致,不一致将无法报名。

  三、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8时至10月20日17时,考生须于截止时间前提交申请信息。申报博士研究生考生审核时间原则上与硕士研究生一致,视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具体情况平台在后期单独开放(具体时间咨询招生单位)。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个人基本信息于10月21日至25日在吉林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jl.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申请平台于10月26日统一确认为“审核通过”。

  2.省教育厅在审核期间每天对考生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报考资格考生将于上报材料的次日确认为“审核不通过”,且不允许修改申请信息;对于材料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考生将于上报材料的次日确认为“退回修改”,由考生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申请。

  四、专项计划招生对象

  2025年骨干计划内涉及我省有以下专项:

  1.南疆高校教师专项,招生对象不限民族、不限生源地,其中在职考生须为在南疆地区高校工作的在职人员,被录取考生毕业后定向到南疆地区高校就业,须与招生单位、工作单位(仅限在职考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通过信息平台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

  2.民族地区工程人才专项,包括工程博士专项、工程硕士,招生对象不限民族,限招收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

  3.民族地区临床医学人才专项,招生对象不限民族,限招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报考骨干计划有关专项的考生,在资格申请时需选填“类别”一栏。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毕业生在“类别”一栏选填“其他”。

  五、考试录取

  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由教育部统一确定考生进入复试成绩,自2025年起,复试分数线按学科专业划定。

  2.报考骨干计划的硕士研究生考生,不得兼报硕士研究生普通计划。骨干计划调剂仅限在骨干计划内进行,调剂需符合相关专项计划报考要求。

  六、签订协议

  1.考生录取后,需通过平台签署“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定向协议书,招生单位、省教育厅、考生本人、定向单位(在职考生)自行打印存档。

  2.考生毕业后,必须按协议回吉林省或省内原单位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回省就业(在职考生回原单位)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含5年),博士研究生服务年限不得少于8年(含8年),具体内容详见协议书模版。

  七、有关要求

  1.未经省教育厅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计划考生毕业后,经省教育厅同意可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生计划。

  2.此项工作以教育部通知为准并严格执行有关要求。吉林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负责受理申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及协议书的签订工作,其他问题请咨询报考学校招生办。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431-89968359。

  

  附件: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毕业生定向就业协议书

  3.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表

  

  

  

  初审:王越
复审:田峥
终审:杨维国

  


原文链接:http://jyt.jl.gov.cn/zwgk/ggl/202410/t20241014_89853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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