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文教内参!
文教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广西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示范项目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10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作者:佚名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推进我区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自治区教育厅年度重点工作,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广西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示范项目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畴

  本次组织申报的是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广西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示范项目专项课题,设置专项重点课题、专项一般课题、专项自选课题三个类别。申报人在填写材料时,需自行明确所申报的课题类别。

  二、研究要求

  (一)研究内容

  本专项课题要求以外资贷款项目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为中心,重点围绕亚洲开发银行和德国复兴信贷银行联合融资贷款广西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示范项目全过程实施,着眼结果导向型外资贷款项目的项目管理、基础建设、教育教学、学生培养、学科建设、师资培育、对外交流、财务管理、试点探索等方面的探索创新,推动职业院校规范管理、规范教学、校企深度融合、国际化深度交流,通过实践研究提炼形成可推广的贷款项目知识产出、优质资源、验收成果,助力我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原则上,专项重点课题的课题名称必须以选题指南(附件1)中列出的选题为基础、立足广西实际,自行在研究视角、方法和重点等方面进行具体设计,专项一般课题、专项自选课题的课题名称可以选题为基础也可自主另选主题进行具体设计。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与其他课题研究交叉申报及重复研究。

  同一单位推荐的课题,选题原则上不重复。课题研究要求遵循正确的教育研究方向,体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可行性。基础研究要求具有一定的原创性、开拓性和学术价值,应用研究要求具有现实针对性、创新性和后期应用的参考价值。研究做到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创新理论、彰显特色,切实促进我区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研究周期

  本专项课题研究周期均为1—2年,研究期限自课题获批立项之日起计算,原则上均不得延期。

  (三)预期成果要求

  本次申报获批立项的课题,在申请结题时均需按照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要求提交结题材料。获批立项的专项重点课题,原则上需在中文核心期刊中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或在省级及以上中文专业期刊中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或专著书稿1部,且提交5000字左右的咨政报告1份;获批立项的专项一般课题、专项自选课题,原则上需在省级及以上中文专业期刊中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课题公开发表研究成果需在醒目位置独家注明“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专项课题+《课题名称》+(课题编号)”字样,未独家注明的公开发表成果,不视为该课题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成果需提供在权威中文期刊数据库中的查询报告。

  研究成果应为课题获批立项后、研究期限内的成果,与课题研究主题无关的材料,不得列入本课题的研究成果。除研究总报告外,课题负责人至少为一篇研究成果(包括著作、论文、咨政报告等)的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独立作者。

  (四)研究经费

  本专项课题研究经费在广西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示范项目(德促贷款)专项经费中列支,获批立项的专项重点课题,每项课题给予课题研究经费资助不超过5万元;获批立项的专项一般课题,每项课题给予课题研究经费资助不超过1万元;获批立项的专项自选课题,研究经费自筹。申报时申报人需明确研究经费预算及来源。同等条件下,优先对有充足经费支持的课题立项。

  三、申报条件及限额

  本专项课题申报人(课题负责人及成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申报人同一年度可以参与不超过两项课题的申报。正在申报或历年已立项但尚未结题的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不能以相同或相近主题申报本专项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书面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为高等学校的,课题组成员不超过11人(含课题负责人),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为其他类型单位的,课题组成员不超过16人(含课题负责人)。

  本专项课题申报对象为广西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示范项目实施的院校(含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直接参与项目的实施者。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原则上成立贷款项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效显著、富有特色,已有经验和丰富成果,具有典型引领作用和一定的辐射影响力。课题负责人是本单位广西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示范项目的真实实施、管理人员,具有较强的统筹管理和协调能力,原则上需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职务),不具备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除牵头单位外,至少有3个主要成员单位积极参与本单位贷款项目或试点工作研究,鼓励组建跨单位、跨部门、跨行业的研究团队。

  本专项课题设置申报限额,贷款直接支持高校每校推荐课题不超过2项,每参与一项相关性工作可增加1项;贷款直接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每校推荐课题不超过1项,每参与一项相关性工作可增加1项;非贷款直接支持学校每参与一项相关性工作可推荐课题1项。各单位可推荐课题数量详见《申报推荐限额表》(附件2)。请各级科研管理单位认真审核申报资格,在推荐限额内择优推荐。

  四、报送要求

  本次组织申报的专项课题全部采取网上申报,不接受线下递交纸质材料申报。

  (一)网上申报网址

  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官方网站(https:// jykxghb.gxeduyun.edu.cn)首页下方的“课题申报与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课题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

  (二)网上申报流程

  1.各设区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或教育科学规划办在课题系统内查看本级课题配额(即申报推荐限额)并完成本市内各辖区各个专项课题批次的课题配额设置。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无需进行配额设置。如本级课题配额设置有误,请及时与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2.各课题负责人在课题系统中如实选择本人当前所在单位进行账号注册,使用身份证号和初设密码登录课题系统,在课题负责人本人账号中完成课题信息的填写,上传含签章的PDF版《广西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和《课题论证活页》后,及时提交上一级科研管理单位进行审核。课题负责人网上申报操作流程可参见本通知的附件3。相关表格最新模板请在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官方网站的“下载专区”查询下载。

  3.各县(市、区)教研室、各设区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或教育科学规划办、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在课题系统内,完成本级课题申报材料的审核,填写明确评审意见,将审核通过的课题申报材料及时提交至上一级科研管理单位,将审核不通过的课题申报材料及时退还给课题负责人。于课题系统内提交到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所有材料,均视为经过各单位审核同意、推荐参加评审的材料。本次申报期间各级科研管理单位不得收取任何申报评审费用。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三)网上申报时间

  课题系统开放时间为2024年7月20日上午10:00起至8月26日下午23:59止,逾期不再受理。各设区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或教育科学规划办、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需在此时间内于课题系统中完成本单位网上申报材料的全部审核,并将通过的材料提交至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科研管理单位的具体审核流程及时间由各单位自行决定并应予以公告。

  五、课题管理

  本次组织申报的专项课题由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课题状态及评审结果可以在课题系统中进行查询,最终立项名单以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印发的文件为准。本次申报获批立项的课题纳入广西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由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课题系统按《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等4个文件(桂教科学〔2018〕15号)进行过程管理、成果鉴定和办理结题手续。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使用、宣传和转化推广。申报材料纸质原件请有关单位和申报人自行留底,以备结题阶段使用。

  未尽事宜,请联系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69号自治区教育厅办公楼1709室,联系电话0771—5815396、5815194,邮编530021,电子邮箱gxjykxghb@163.com。

  附件:1.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广西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示范项目专项课题选题指南

  2.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广西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示范项目专项课题申报推荐限额表

  3.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网上申报操作指南

  

                                              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代章)

                                                    2024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jyt.gxzf.gov.cn/zfxxgk/fdzdgknr/tzgg_58179/t1879635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文教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文教内参 wjn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010-56020798 15301041151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联系邮箱:wjzxwang@tom.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
客服QQ:871104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