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广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实验区(项目校)、实验校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委会民生事务局,省属普通中小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方案》(教材厅函〔2023〕3号)、广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实施方案》(粤教基函〔2024〕26号)等文件精神,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广东省教育厅决定遴选设立一批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实验区(实验区内设立若干省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项目校)和实验校(以下简称实验区和实验校),充分发挥其在课程教学改革中的带动引领作用,促进提高我省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实施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在全省设立7个实验区、200所实验校,以三年为一周期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推进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全面落实,着力解决课程教学改革重难点问题,探索深化课程教学改革的有效实践模式,总结发现一批教学方式转变成果显著、育人要求有效落实的优秀经验、典型案例,在全省发挥行动深化、示范引领作用。
二、重点任务
(一)实验区工作任务
实验区对于区域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要整体谋划、全面推进,并做好工作任务的分工分解,在区域内选取至少6所项目校深度参与、重点探索至少一项以上的工作任务。实验区和项目校一起统筹安排资助到实验区的省财政专项经费使用。实验区工作任务如下。
1.做好区域课程规划与实施管理。制定区域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实施方案,指导学校制定学校课程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强课程实施和教材使用监测和教育督导,确保区域内学校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形成全链条体系化的课程教学资源。
2.统筹推进区域教学改革。聚焦素养导向的教学设计、学科实践(实验教学)、跨学科主题学习、大单元教学、作业设计、考试命题等教学改革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形成指向问题解决的实践成果,指导学校解决课程教学改革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推动课程标准理念要求在课堂教学中转化落地。探索数字赋能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环境以及教学评价等各环节的变革与创新,促进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
3.推进国家中小学平台推广应用。探索建立服务区域课程教学改革的数字化平台,推动各校组织教师集体学习平台中数字课程资源。推动教师利用平台资源进行集体磨课,对于一些好的教学环节设计、重点讲解、课堂观察、语言表达等方面进行吸收、借鉴、学习,并结合本校学生的特点,进行再次加工和丰富完善,形成基于国家平台的本地、本校数字化课程教学资源,不断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课堂教学质量。
4.推进学生关键素养提升。统筹规划区域科学教育实施,配置科学教研员,提高小学科学学科的科学专业背景教师占比。指导学校科学类课程开设,加强科学课程资源共建共享,加强中小学实验室建设。将学校实验课开设情况纳入教学视导和日常督导。指导学校开展青少年读书活动,开发优质的数字阅读资源,遴选阅读特色学校,推广典型案例,提升学生阅读素养。开展以“高质量”为核心的区域数学教学改革行动。加强数学实验室建设,指导学校开展数学学科实践。推动区域人工智能教育发展,完善人工智能教育课程,组织开展区域人工智能、机器人、数据分析研究等各类数字素养提升活动。
5.改进区域教育教学评价。落实国家评价指南,从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的维度, 研究制定适合区域实际情况的课程教学评价改革方案,研制素养导向的指标和工具,运用科学导向的评价分析方法,进行精准导向的反馈指导。指导学校落实核心素养立意的教学评价和考试评价。做好考试与作业管理,提高命题质量,开展优质作业展示交流。
6.强化教研支撑保障。加强区域教研队伍建设,配齐配足全学段全学科专职教研员,出台教研员赴学校教学实践实施方案,探索教研员任职的“旋转门”制度。创新教研工作方式,改进教研工作内容,下移教研工作重心,加大对薄弱地区、乡村学校的教研帮扶。指导学校教科室和学科教研组建设,组织优秀学科教研组和教研先进个人的评选。
(二)实验校工作任务
围绕《省实施方案》中的重点任务,分学校课程规划、数字赋能学与教、国家中小学平台推广应用、单元整体教学、跨学科主题学习、青少年阅读活动、评价方式方法优化、学科实践、校本课程开发等9个项目类别。申报学校在9个类别的任务中任选一个项目开展实验。项目工作重点如下。
1.规划学校课程实施方案。总结学校课程教学改革已有基础,依据国家课程方案和省级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普通高中课程实施指导意见,结合学校办学理念以及资源条件,制定学校课程实施方案,构建课程结构完整、发展层次递进、“五育”并举的学校课程体系。
2.推进数字赋能学与教。探索数字技术在拓展学校教学时空、共享优质资源、优化课程内容与教学过程、优化学生学习方式、精准开展教学评价等方面的实践路径,构建数字化背景下的新型教与学模式,提高学校教学效率和质量。
3.推进国家中小学平台推广应用。组织教师集体学习平台中数字课程资源,推动教师利用平台资源进行集体磨课,对于一些好的教学设计、重点讲解、课堂观察、语言表达等方面进行吸收、借鉴,并结合本校学生的特点,进行再次加工和丰富完善,形成基于国家平台的校本化、体系化课程教学资源。
4.开展单元整体教学。在学科教学内,以“单元”为结构单位,基于学生的认知基础和学习特点,整体把握教学内容,改变过于注重以课时为单位的教学,用整体视角来规划学科核心素养的达成。
5.开展跨学科主题学习。引导学校和教师在日常教育教学过程中积极开展跨学科主题学习活动,充分发挥跨学科主题学习对教育教学方式转变的促进作用。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跨学科主题学习典型案例,形成富于我省特色的跨学科主题学习资源库。
6.推进青少年阅读活动。将青少年学生阅读活动与学校教育教学有机结合。结合各学科课程教学和项目式学习、跨学科主题教学活动,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阅读相关课内外读物,加强科学阅读,开展全科阅读。开设品牌阅读活动项目,开展丰富多彩的阅读活动,开发优质的阅读资源。
7.强化学科实践。积极探索基于情境、问题导向的互动式、启发式、探究式、体验式等教学方式。结合课程标准的要求,从学科本质出发,探索学科实践的方式、策略、路径,开展系统的学科实践教学设计,注重“做中学、用中学、创中学”,引导学生开展学科探究,经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建构知识、运用知识的过程,体会学科思想方法。
8.优化评价方式方法。研发教师教学能力评价工具,深入开展基于信息技术的精准教学评价,基于精准评价结果形成教学质量诊断与改进长效机制。探索实施基于证据的学生发展评价、增值性评价、协商式评价和表现性评价。提高作业设计水平,严控作业总量,科学设计探究性作业和实践性作业,探索设计跨学科综合性作业。全面推进基于核心素养的考试评价,强化考试评价与课程标准、教学实施的一致性,促进教—学—评有机衔接。
9.加强校本课程建设。校本课程建设注重服务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引导学生及时了解经济社会和科技等新进展、新成果,培养兴趣爱好,发展特长;注重体现综合性、实践性和选择性,丰富载体形式,形成体系化课程教学资源;加强对校内课后服务课程的建设指导和校本开发。
三、申报条件
(一)实验区应具备的条件
1.党委和政府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积极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课程教学改革实验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部门联动机制。
2.在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方面有基础,工作任务有规划、有措施、有保障,建立有效推进机制,取得典型经验成果,发挥较好示范引领作用。
3.教育行政部门对开展教学改革实验工作有明确的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主抓,牵头部门能有效整合各方资源,教学相关的业务部门协同推进,思路清晰、措施有力,注重实验工作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
4.教研机构健全,教研队伍充实,教研能力较强,可以为深化教学改革提供专业支持。
5.在师资配备和队伍建设、经费和设施设备方面,能够给区域内学校提供较充足的保障。
(二)实验校应具备的条件
1.坚持正确办学方向,严格依法办学、依法治校,近年来无违规办学和招生行为。
2.坚持科学的教育质量观,积极发展素质教育,注重学生全面发展,强化学生综合素质培养。
3.积极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理念要求,具有较好的改革基础,取得一定的改革成果。
4.校本教研制度健全,校本教研氛围浓厚,校本教研能力较强。注重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教师新课程新教材培训和研修,提高教师的课程实施能力和水平。
四、工作实施
(一)组织与申报。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县(市、区)和学校申报。各地市对照推荐条件,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确定申报对象 ,并分别填写实验区和实验校申报表(见附件3及附件4)。实验区以区县为单位申报,每地市可推荐1个实验区;广州、深圳市可各推荐实验校30所,其他地级市各推荐20所。各市推荐实验校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学校比例均衡,且至少包含3所乡村学校(含县域高中)。申报实验区的区县内学校可同时申报实验校。省属中小学参与申报实验校。承担2024年广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专题研究项目的学校不参与申报。
(二)公示与确定。省教育厅对各地市推荐的实验区和实验校名单进行遴选、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广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实验区和实验校。实验区内的项目校无需直接向省申报,由实验区选取后直接认定为省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项目校。
(三)实践与探索。实验区、实验校周期为3年,2024年11月底开始,2027年11月底结束。省教育厅安排专项资金对实验区、实验校予以扶持,地市、县区统筹本级资金结合实际对实验区、实验校予以支持。实验推进过程中,省、市、县教育部门通过专项培训、学习交流、调研考察、实地指导等多种方式,对实验区、实验校进行培训和指导、评估和检查。教学方式转变成果显著、育人要求有效落实的实验区和实验校,将被认定为广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示范区、示范校。
(四)宣传与推广。各实验区、实验校要及时总结工作中出现的新思路、新模式、好做法、好经验,开发工具支架,提炼实践模型,形成教学成果。通过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组织教学成果、典型案例、成功经验的宣传与推广,引领本地区课程教学改革创新,为全省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实施树立示范典型。
五、材料报送
请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于2024年8月30日前,将推荐的实验校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项目校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实验区申报表、实验校申报表四个材料加盖公章后以 PDF 格式打包在一个压缩文件夹中,发送至fancd@gdedu.gov.cn。实验区申报材料命名为“地市+县(市、区)名称+实验区申报材料”,实验校申报材料命名为“地市+学校名称(与公章一致)+所选任务类别+实验校 ”,如“XX市XX中学学校课程规划实验校申报材料”。
联系人及电话: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与信息化处黄志红,020-37627010;省教育研究院范传东,020-83339641。
附件:
1.2025年广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实验校申报信息汇总表
2.2025年广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项目校申报信息汇总表
3.2025年广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实验区申报表
4.2025年广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实验校申报表
广东省教育厅
2024年8月6日
原文链接:https://edu.gd.gov.cn/zwgknew/gsgg/content/post_44722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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