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广东中等职业教育教研工作的若干意见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有关高校:
中等职业教育属于高中阶段教育,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中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广东省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针对广东中等职业教育教研能力不足,教研活动散、小、弱以及不均衡等问题,现就加强新时代广东中等职业教育教研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发挥教研对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支撑、驱动和引领作用。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为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力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主要目标
用3至5年时间,建成富有广东特色、上下联动、多元参与、数字赋能的“省-市-校”中等职业教育教研体系。着力打造一支懂政策、会研究、能指导的高素质专业化中职专兼职教研员队伍。着力发挥中职教研在促进教师发展、推进专业建设、指导教学实践、服务教育决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助推中职学校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中职教研体系建设
1.建立“省-市-校”三级中职教研工作体系
省级教研机构重在发挥中职教研工作的指导作用,推动不同区域、不同学校之间加强教研交流与合作。地级以上市教研机构重在发挥中职教研工作的统筹作用,确保市级层面的教研活动常态化开展。鼓励辖区内有多所中职学校的县(市、区)教研机构对中职教研积极发挥作用。中职教研工作体系的重心在校本教研,学校应发挥校本教研的主体性作用,确保常规性教研活动开展。省教育厅组织遴选省级中职教研基地。
2.明确中职教研工作的主要任务
各级教研机构要紧紧围绕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总目标,在促进教师发展、推进专业建设、指导教学实践、服务教育决策等方面发挥作用。具体任务包括:(1)关注经济社会及产业发展,聚焦职业教育适应性和吸引力,开展理论研究、实践研究及政策研究;(2)推进中职教研机制的构建,发挥中职教研在中职学校内涵建设中的引领作用;(3)开展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研究,及时将教育教学改革中的经验总结、提炼、固化、推广;(4)统筹谋划、组织实施中职教研活动,着力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5)指导中职教学实践,落实中职教学标准;(6)完成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相关任务。
(二)加强中职教研队伍建设
1.明确中职教研员的素质要求
加强中职专兼职教研员队伍建设,中职教研员应具备如下素质:(1)政治素质过硬。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路线、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2)事业心责任感强。有教育理想和教育情怀,热爱教研工作,自觉为提高中职教育质量贡献智慧。(3)教育理念正确。明确职业教育类型定位,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德技并举。(4)教研能力较强。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功底,丰富的教学经验,在教育教学上取得优异业绩。(5)职业道德良好。遵守教研工作学术道德,作风民主,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善于听取和总结基层经验,勇于探索教育教学改革创新。
2.提升中职教研员能力水平
教研员按照规定每年接受培训累计不少于90学时。省教育研究院通过“市聘省培”教研员的研修方式,培养约300名各级中职专兼职教研员。各地要创新机制,积极吸纳中职学校优秀教师成为各级教研机构的兼职教研员,承担本地区教研活动的组织工作。各地中职专兼职教研员要定期参加省级教研活动或培训,提升教研能力。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和学校加大中职教研员的培训培养力度,持续提升教研员队伍素质。
(三)发挥教研职能作用
1.促进教师发展
着重在服务教师教学需求、提高教书育人能力、改进教学方式方法上下功夫,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组织工学结合的教研活动,提高教师对实际工作的理解,提升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以教研助力教师的成长。引导教师积极参与教研活动,发现教学问题、解决教学问题,开展行动研究,以研促教,提高教学质量。帮助教师了解职业教育发展要求和改革方向,切实更新教育观念,切实把握学生认知规律,做中学、做中教,运用启发式、探究式、任务驱动、项目教学等教学方法,以及运用数字化资源和技术手段,组织实施教学,提高育人成效。
2.推进专业建设
着重在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指导人才培养方案设计、深化课程改革上下功夫,推动专业建设。教研工作以专业为切入点,围绕立德树人和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在执行国家和省职业教育教学标准,运用科学方法调查研究,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及产业技术进步对人才需求的变化,开展职业能力分析,岗课赛证融合,研制中高本一体化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构建模块化课程体系,开发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产教融合实践中心,打造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等方面,开展专题研究、教学交流和实践指导。
3.指导教学实践
着重在课堂革命、“三教”改革、评价改革上下功夫,指导教学实践。善于将职业教育政策和先进理论思想与教学实际相结合,提出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方案。针对教学存在的问题,确定教研主题,组织专题性的教研活动。加快构建“大思政课”育人格局,深入推进思政课改革创新和课程思政。依循公共基础课程标准和专业课程标准,引入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要求重构教学内容,开发活页式教材、融媒体教材。优化课堂教学设计,教学过程对接生产过程,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创新教学方法、方式和手段,改革教学评价。开展职教高考的教学交流和研究。
4.服务教育决策
着重在加强职业教育理论、政策和实践研究,以及科学决策上下功夫,为教育决策服务。积极参与区域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规范的研究、制定、实施、评估等工作。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处(科)室沟通,围绕中职教育办学定位、办学特色、人才培养、教情学情等开展教育教学专题调研,协助和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调查分析等工作。
(四)创新教研工作机制
1.创新上下联动的教研机制
省教育研究院开展项目式教研活动,加强与各地级以上市和学校的沟通交流。地级以上市教研机构围绕“赛项+主题”组织教研活动,做到每学期有计划,除完成组织比赛任务外,选择一个教研主题,开展常态化教研,与省、校联动。部分县(市、区)除做好协调外,应开展常态化教研。中职学校每学期根据上级教研计划以及学校发展实际需求开展校本教研,制定教研月程,突出教研主题,组织常规教研,并积极承接上级教研活动。省属中职学校教研活动纳入属地管理。
2.探索建立灵活多样的教研活动机制
借鉴先进地区的教研经验,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按中职专业大类和公共基础课程建立教研中心组(指委会、教研会等),提升教研活动的专业性,拓宽教研活动的覆盖面。教研中心组开展常规活动要做到“五定四有”,即定时、定点、定主题、定形式、定人员;有方案、有记录、有总结、有宣传。教研中心组活动校级每月1次以上,地级以上市(县、区)每学期1次以上,省级每年1次以上。
3.开拓多元参与的教研协同机制
将工学结合作为中职教研的重要特征和基本路径,确保中职教研在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推动中职教育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教研机构要加强与行业企业、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教育的联系,发挥各方优势,开展交流与合作,协同推进教研工作。
(五)开创教研实践新格局
1.构建数字教研新方式
加快推动职业教育数字化,以数字赋能教研工作,开辟教研新赛道、新模式。借助信息化平台,开展跨校、跨区域联合教研,突破空间限制,提高教研效率。展示数字化的课堂革命典型案例,在数字化教学内容、教学环境、教学评价等方面,开展教学交流,推动职业教育教学数字化转型升级。
2.探索联合教研新模式
依托中职专兼职教研员能力提升省级研修平台,积极开展跨校、跨区域的联合教研活动,鼓励开展教研合作,建立教研联盟、教研共同体。加强与区域职业教育机构的联系与合作,共同推进区域中职教研工作的开展。强化与行业企业的联系,举办“走出去、请进来”的工学结合教研活动。主动对接高职院校、普通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对接交流平台,围绕教育教学改革发展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联合研究攻关和实践创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教研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党对教研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建立健全中职教研体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筑牢中职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基础性地位。鼓励各地级以上市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体系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政策文件,统筹推进中职教研工作,将中职教研工作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结合所辖中职学校规模、结构、布局和专业设置,围绕中职教研顶层设计与规划、教研体制机制建设、专兼职教研员队伍建设、教研活动组织与督导、中职教研资源支持等关键环节,建立完善促进中职教研常态化、持续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加大教研经费投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大对区域中职教研项目、课题、教研中心组和名师名匠工作室等的立项与经费支持力度,加强过程性指导与监督,以项目、课题为抓手,以中心组、工作室为平台,引领、推动中职教研工作。中职学校应安排资金用于教研,加大校本教研投入,保障校本教研活动正常开展,支持教师参加教研、进修提升。
(三)强化教研激励评价
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各级教研机构尤其校本教研活动开展成效显著的中职学校给予通报表扬,树立典型,广泛宣传。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老师参加“市聘省培”中职教研员能力提升省级研修活动,持续加强中职教研员队伍建设。兼职教研员积极承担各级教研活动的组织工作,并作为校本教研的带头人。激励专兼职教研员立足岗位实际开展教研工作,并对其工作成效在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方面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
原文链接:https://edu.gd.gov.cn/zwgknew/gsgg/content/post_4465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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