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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教育局:推行“三一”模式 深化食堂改革 全面守护校园食品安全

发布时间:2024-06-19 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 作者:佚名

  许昌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认真汲取学校食堂腐败问题教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教育部等四部委《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围绕“公益、安全、健康”食堂建设目标,实施食堂改革,推行“三一”模式,全市中小学校实行“食堂自主经营、聘用厨师团队、食材集中配送、数字化平台监控”,确保学生“舌尖”上的健康。

  

  一、坚持公益性定位,自主式经营,办好惠民食堂

  

  改革之初,许昌市教育局以“公益性、非营利性”定位,确立学校食堂经营方向,逐步形成“三一”模式,即“三公司一平台”:学校后勤服务中心、餐饮服务公司、大宗食材集中配送公司和校园数字化监管平台,确保校园食品安全“源头可溯、过程可控、风险可防、责任可追”。

  

  推行食堂自主经营,提升餐饮质量。许昌市教育局要求学校优化食堂运营模式,成立非营利性后勤服务中心,作为食堂经营主体,学校可选取公开招标聘用餐饮服务团队进行运营,或直接聘用厨师及食堂服务人员运营自主经营,原则上由分管副校长担任法人代表,对学生餐费资金管理、食材采购验收、设备投入和食堂整体运行情况等进行日常监督。通过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平台,按需“货比三家”、自主选择食材供应商商品,实现食堂经营规范化。

  

  聘用餐饮服务团队,提升服务水平。要求学校公开招标聘用实力雄厚、管理科学、经验丰富的餐饮服务团队入驻学校,团队人员持证上岗,配备专业营养师,协助学校精心编制每周菜谱,优化调整菜式结构,提前向师生和社会进行公示,学校每天供应食物种类达60种以上,每周食材种类达480种以上,建立符合师生多样化口味、均衡化营养的餐饮保障体系,实现食堂服务专业化。

  

  落实大宗食材集中采购,提升保障水平。该市各县(市、区)教育局严格把好食材采购准入关,采取公开招标,择优选定22家证照齐全、信誉良好、供货能力强、售后服务好的食材配送公司,要求配送公司对每批次原辅食材进行食品安全检测合格后,方可向学校配送食材。同时,许昌市教育局建立食材统一采购平台,打造“互联网+大数据+智慧监管+电子商务+线下物流”一云多端智慧系统,所有配送公司食材全部纳入采购平台,引入郑州万邦蔬菜批发市场食材价格、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价格、许昌一峰超市零售价格,作为配送公司每次食材价格的参照系数,实现食材采购高效化。

  

  健全餐费管理制度,提升资金效应。该市要求学校食堂设立财务专户,学生餐费全部缴入专户,专款专用,餐厅、学校无权随意支配。学校自主经营食堂采购原辅食材费用不低于学生餐费总额的65%,餐饮服务团队的人员工资、耗材购置、水电煤气、厨具维护等费用不高于学生餐费总额的30%,学生食堂设施设备购置、餐厅维修和提升改造费用不高于学生餐费总额的5%。学校按照学生餐费支出管理规定,明确一般性支出和较大额度支出程序,严格控制餐费使用范围,实现学生受益最大化。

  

  二、坚持规范化运作,制度化约束,办好安全食堂

  

  为确保食堂改革不断深入、不断规范,许昌市教育局在改革中不断探索,逐步形成具有许昌特点的食堂改革制度体系。

  

  实行食堂改革容错备案。2023年1月,许昌市教育局党组就学校成立由副校长任法人的非营利性后勤服务中心和学生食堂实行自主经营及学生伙食费总额5%的使用问题向许昌市纪委监委进行容错事项事前备案申请,成为《许昌市容错事项事前备案办法》实施4年来的首个备案案例。

  

  健全食堂改革制度机制。2022年,许昌市教育局在襄城县和中心城区学校食堂改革的基础上,制定《许昌市直公办学校食堂管理办法(试行)》。经过试点、运行和推广,2023年,许昌市教育局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校学生食堂改革指导意见(试行)》,配套下发中小学校学生食堂餐饮服务团队招标工作管理办法、中小学校食材配送公司配送资质认定办法、中小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集中配送管理办法、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学生食堂食材定价管理办法、中小学校集体用餐配送管理办法、市直公办学校餐费使用管理办法、中小学校食材配送公司评价办法、中小学校后勤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等文件,形成食堂改革“1+9”制度体系,为食堂改革各环节有效衔接、全过程平稳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建立数字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平台。许昌市校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在全部接入“河南舌尖安全网”的基础上,创新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建立数字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平台,实行市级监管指挥中心、县(区)级监管平台、学校管理终端三级管理制,实时管控食材选购、配送、加工、用餐、财务管理、安全监管等环节,实现学生餐饮全过程、全时段、全环节、可追溯的管理目标。

  

  三、坚持全过程监管,不间断完善,办好放心食堂

  

  落实监管“三结合”。许昌市教育局采取定期检查、飞行检查、平台抽查“三结合”方式对学校食堂进行监管。该市教育局联合市场监管局在春秋季学期开学、重大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食品安全检查,重点查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隐患等。许昌市教育局每学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飞行检查,重点查处学校食材质量、数量、价格及食品留样等。市教育局利用数字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平台,随时查处每所学校的食材选购、配送、加工、用餐、财务管理、安全监管等各环节。近年来,共发现、整改食堂管理、食品安全等问题900余个,不断健全问题发现、问反馈、查处、整改的监管机制。

  

  监管学校食材标准。为确保食堂采购食材物美价廉,许昌市教育局要求配送公司对平台上架的食材(包含蔬菜、粮油、调料)名称、计量单位进行规范,必须和万帮批发市场保持一致。市教育局食堂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驻局纪检监察组定期对各学校食材订单、配送公司上架食材价格和规格、配送食材三方验收等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监管餐费资金使用。许昌市教育局相关科室联合驻局纪检监察组,重点对学生餐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学校餐费只能从银行转账,不允许列支现金。在政府财政资金紧张,学生食堂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的现状下,学生食堂伙食费总额5%资金的规范使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学校餐厅设施设备和学生用餐环境。

  

  推行陪餐共同管。建立食谱公示、共同陪餐、满意度调查的联动机制,学校食谱每周向家长、学生公示,教育部门领导干部不定期陪餐,校级领导和教师每天陪餐,定期邀请家长走进学校食堂陪餐。许昌市教育局食堂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驻局纪检监察组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长、学生、学校对食堂改革整体情况、大宗食材配送公司和餐饮公司进行服务评价,不断改进食堂管理经营质量。

  

  目前,许昌市183所公办学校完成中小学食堂改革,食堂改革规范化管理的常治长效作用充分显现,群众满意度大大提升,让学生吃得营养、吃得放心、吃得满意。

  

  (许昌市教育局 供稿)

  


原文链接:http://jyt.henan.gov.cn/2024/06-17/30092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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