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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实验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条件》条件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5-18 来源: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作者:佚名

  

  

  近日,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印发了《重庆市实验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条件》,对重庆市实验技术人员高、中、初等各级职称申报条件进行了明确,以进一步推进职称改革,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和选拔我市实验技术人才。

  一、为什么要制定重庆市实验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

  实验技术人员是我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科学技术研究与教学工作以及加强科技实践创新的重要力量。通过修改重庆市实验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可以进一步发挥职称制度作为科学评价、用好用活人才的指挥棒和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的重要杠杆作用,激励广大实验技术人员科技创新实践的活力,完善实验技术人员评价机制,深化重庆市实验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加快重庆市实验技术现代化建设。

  近年来,我市实验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不断深化,但在评价标准、评价条件等方面依然存在不适应、不科学的问题,亟需通过深化改革予以调整完善。为充分激发广大实验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力,打造一支规模合理、结构优化、素质优良的实验技术人才队伍,促进全市实验技术长远健康发展,急需建立实验技术人员梯队并对相应人才进行职称评定。

  二、条件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1. 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2020年10月。

  2. 人社部、教育部《关于深化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62号),2021年8月。   

  3. 教育部、科技部《<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科教技〔2020〕2号)。

  4.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40 号),2019年9月。

  5. 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若干措施》)渝委发〔2021〕4号),2021年5月。

  6.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重庆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委办发〔2018〕9号),2018年4月。

  三、条件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围绕我市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中小学和其他有关单位从事实验岗位工作等不同的群体,主要对助理实验师、实验师、高级实验师和正高级实验师的基本条件和申报条件进行明确,重点明确申报各级职称的学历、资历等基本要求和专业能力、业绩条件及破格条件等能力业绩要求。

  四、哪些人可以申报?

  重庆市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中小学和其他有关单位从事实验岗位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

  五、实验技术人员职称有哪些层级?

  实验技术人员专业职称设员级、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对应的名称依次为实验员、助理实验师、实验师、高级实验师和正高级实验师。    

  六、该类职称申报条件有什么特点?

  注重实验业绩成果,同时创新评价机制,破除“五唯”倾向,突出实验业绩成果运用及产生的社会效益,未将获奖、专利发明、论文发表作为申报硬性条件;同时,明确了在实验室建设、实验技术科研能力、实验技术人员培养、实验业绩成果等工作业绩方面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式,更具可操作性。成果特别丰硕、贡献特别突出者,可不受学历限制,提前1年或2年申报上一级职称。

  

  


原文链接:http://jw.cq.gov.cn/zwgk/zfxxgkml/zcjd/wzjd/202309/t20230912_123295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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