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文教内参!
文教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媒体聚焦 > 正文

爱国主义教育法草案提请二审

发布时间:2023-10-25 来源: 教育部 作者:佚名

  北京10月20日讯(记者 林焕新)今天,爱国主义教育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介绍,与今年6月初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一审稿相比,此次提请审议的草案二审稿充实了爱国主义教育的内容,完善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的规定,增加了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等方面的内容。

  据了解,草案二审稿从多个维度将中华民族历史文化传承同爱国主义教育融合起来,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育爱国主义精神,以爱国主义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总体要求上,强调爱国主义教育应当坚持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坚定文化自信,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在教育内容上,将中华民族发展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历史文化遗产、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等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在教育方式上,强调充分发挥文物古迹、文化遗产、各类博物馆、纪念馆等的教育功能,利用各种传统节日组织开展民俗文化活动,增进家国情怀。

  在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的实施方面,草案二审稿强调,爱国主义教育是面向全体人民的教育,同时根据不同社会群体的特点,分别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特别是突出青少年和学校爱国主义教育。在爱国主义教育应遵循的原则上,着眼凝心聚魂,重在建设、以立为本,既注重思想引领、文化涵育、教育引导,又注重实践养成、融入日常。中央和省级爱国主义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爱国主义教育工作的统筹,指导推动有关部门和单位创新爱国主义教育方式,充分利用各类资源和平台载体,推进爱国主义教育有效实施。同时,增加军队充分利用自身资源面向社会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规定,增加宣传和培育运动员等为国争光行为的规定。

  据悉,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社会公众主要就充实爱国主义教育内容、丰富爱国主义教育方式、加强学校爱国主义教育、区分不同群体增强法律规范的针对性、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的有效实施等,提出了意见建议。草案二审稿对社会公众的意见进行了充分研究和吸收采纳。法工委各基层立法联系点积极组织意见征询活动,人大代表、基层群众和联系点工作人员踊跃参与,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好建议。

  


原文链接:http://www.moe.gov.cn/jyb_xwfb/s5147/202310/t20231023_108700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文教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文教内参 wjn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010-56020798 15301041151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联系邮箱:wjzxwang@tom.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
客服QQ:871104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