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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印发《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

发布时间:2022-01-15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中央有关文件要求,近日,教育部印发了《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

  《评价指南》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加快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要坚持正确方向、育人规律、深化改革、以评促建,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

  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包括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等5方面重点内容。在办学方向方面,包括加强党建工作、坚持德育为先等2项关键指标,旨在加强党对普通高中教育的全面领导,促进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在课程教学方面,包括落实课程方案、规范教学实施、优化教学方式、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完善综合素质评价等5项关键指标,旨在促进落实好新课程新教材,深化育人方式改革,整体提升教学质量。在教师发展方面,包括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重视教师专业成长、健全教师激励机制等3项关键指标,旨在促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校内教师激励体系,充分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在学校管理方面,包括完善学校内部治理、规范招生办学行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等3项关键指标,旨在促进强化学校管理,建设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增强学校办学活力。在学生发展方面,包括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实践等5项关键指标,旨在突出五育并举、全面发展,强调重素质、重能力要求。

  《评价指南》要求,在实施工作中要注重优化评价方式方法,不断提高评价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坚持结果评价与增值评价相结合,既要关注学校办学质量实际水平,又要关注学校在办学质量上发展提高的程度;坚持综合评价与特色评价相结合,既要关注学校全面育人整体成效和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又要关注学校特色发展和学生个性发展情况;坚持外部评价与自我评价相结合,既要完善外部评价工作体系,又要引导学校积极开展常态化自我评价,激发内生办学活力;坚持线上评价与线下评价相结合,既要构建网络信息平台及数据库,又要采取实地调查、观察、访谈等线下方式。

  《评价指南》明确,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实行学校自评、县级审核、市级全面评价、省级统筹评价和国家抽查监测,并强调要不断完善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充分发挥评价结果对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工作、全面提高办学质量的引领和促进作用,将评价结果作为对学校奖惩、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和考核校长的重要依据,作为地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同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评价实施方案,建立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牵头、多方参与的评价组织实施机制,确保评价有效实施。


原文链接:http://www.moe.gov.cn/jyb_xwfb/gzdt_gzdt/s5987/202201/t20220110_5934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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