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三所民办初中违规招生查处情况的通报
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规定,各地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改革,有效保障了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但个别学校还存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损害了人民群众利益,破坏了良好教育生态。近日,教育部指导湖南省教育厅查处了湘潭市湘潭县三所民办初中违规招生问题,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今年秋季学期开学前,湘潭市湘潭江声实验学校、凤凰初级中学、天易中学三所民办初中在正常电脑随机录取之外,超计划为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693名学生办理了录取和缴费手续。该行为违反了《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关于“民办学校招收学生应当遵守招生规则”的规定,也违反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关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的有关规定,以及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禁令”中关于“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的规定。湖南省教育厅认真贯彻中央有关规定,高度重视、严肃查处,在充分调查取证基础上,会同有关地方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对湘潭县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江声实验学校党委书记作出免职处理,对三所民办初中作出行政处罚,责令清退违规招录学生和所收费用,同时核减三所学校2022年秋季招生计划。目前,当地教育部门已指导三所学校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妥善安排违规招录的693名学生按规定要求到其他学校就读,保证不让学生辍学。
各地各校要引以为戒,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公民同招”等政策,严格执行中小学招生“十项禁令”,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招生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教育公平。要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优先改善、着力提升薄弱学校办学水平,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原文链接:http://www.moe.gov.cn/jyb_xwfb/gzdt_gzdt/s5987/202201/t20220112_5940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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