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领域监管工作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装备与基建中心:
近年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广“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思想重视不够、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为提升全厅依法监管工作水平,推进教育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教育领域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主动增强对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处室、有关直属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充分认识“放管服”改革后加强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把“放”和“管”统一起来,把有效监管作为简政放权的必要保障,认真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三定”方案、权责清单等,全面梳理本处室(单位)的监管职责,切实履行好、发挥好监管职能,以更好的“管”保障更大的“放”和更优的“服”,积极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要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全面深化改革重要决策部署,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政府管理方式的内在要求。各有关处室、直属单位要按照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见附件),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各处室、有关直属单位在实际监管工作中,认为符合《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中有关“随机抽查不仅要在市场监管领域推广,也要在各部门的检查工作中广泛运用”要求的,要主动提出增加“双随机一公开”事项的申请,我厅将进行动态调整。
三要不断提升“互联网+监管”应用水平。“互联网+监管”是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方式,是创新监管机制的关键举措。各处室、有关单位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提升“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和应用水平的通知》精神,主动适应新型监管机制的新要求,及时录入监管行为数据,积极提升“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水平,努力实现“互联网+监管”系统常态化、规范化管理。
四要坚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将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情况将纳入省委巡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和‘1+X’监督机制中,促进监管权力规范透明运行。精准规范好问责利器,对监管机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依规依法严肃问责。”各处室、有关直属单位要严格责任落实,积极作为、规范作为、有效作为,依法履行好监管职责。各处室、有关直属单位于每年12月底前将本处室(单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情况书面报送厅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处。
附件:福建省教育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福建省教育厅
2021年9月7日
原文链接:http://jyt.fujian.gov.cn/xxgk/zywj/202109/t20210908_568351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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