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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就业创业指导类)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7 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 作者:佚名

  各有关普通高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按照《关于公布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2022〕138号)要求,结合年度工作计划,拟于近期组织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就业创业指导类)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结项范围

  1.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就业创业指导类)原则上全部参加鉴定结项,不符合结项条件或有特殊原因不能结项的,项目负责人须写出书面报告,由项目主持学校提出意见后报厅学生工作处。

  2.2019年立项延期结项项目须参加本次鉴定。

  二、鉴定结项原则

  以“注重质量、讲求实效”为原则,保证结项的科学性、严肃性和规范性。通过结项鉴定,落实项目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实现预期目标,对成果进行科学和客观的评价,明确成果水平与推广价值;总结项目研究经验,提出进一步完善意见和建议,促进成果的应用和交流推广。

  三、鉴定结项条件

  鉴定结项应严格依据《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教高〔2021〕433号)要求进行,并突出如下重点:

  1.完成项目立项时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参与单位和成员分工明确,形成完整的项目报告。

  2.鉴定结项项目应准确把握国内外高校就业创业教育教学的发展趋势,理论结合实际,注重原创性改革,体现新时代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校就业创业教育教学提出的新要求,取得实质性教学成果,发表有高水平教改论文。项目组应对项目的省内外研究现状、自身水平和特色做出科学的自我评价。

  3.重点项目的研究成果要着力反映和解决当前高校就业创业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有创新、有特色,对高素质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发挥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4.鉴定结项项目除以上条件外,在以下4项标志性成果不少于2项:

  (1)项目成果在2所以上学校教学实践应用,应用单位应注明应用周期、范围(如具体院系、专业、年级)、解决教学问题及应用成效等,要有具体数据、事例及材料(如学校文件、方案、活动照片、新闻报道等)支撑;

  (2)项目成果在CN期刊公开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项目主持人为第一作者期刊论文不少于1篇;

  (3)项目成果具有校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规划教材、教学名师、专业认证、名师工作室等)支撑并能充分体现;

  (4)项目成果被市厅级以上党委政府部门领导批示或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宣传报道。

  六个重点项目的标志性成果须在此标准上提高等级和数量。

  5.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主持人和主要成员非因调离、退休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更换。如有上述因素确需进行重大调整时,重点项目参与人员调整不得超过2人,一般项目不得超过4人,项目主持人须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核表》,经牵头高校及参与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厅学生工作处批准。

  6.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专利等)公开发表时,应在醒目位置标注“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就业创业指导类)”和立项编号,未标注的不予列入该项目结项鉴定验收材料。

  7.省级教改项目资助经费要专款专用、使用合理,主要用于项目图书资料费、数据采集费、调研差旅费、设备租用费、会议费、咨询费、劳务费、印刷费等与教改项目直接相关的支出。

  四、鉴定结项方法

  1.本次项目鉴定工作,所有项目由省教育厅委托学校聘请专家组织鉴定,最终鉴定结论由省教育厅统一审核确定,届时项目主持人须按要求参加答辩,具体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学校应建立项目鉴定委员会,提出建议专家名单(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时间安排和工作方案,并至少开展鉴定前提前一周报送厅学生工作处备案。

  3.项目鉴定采用专家会议评审方式,工作程序为:

  (1)由专家组主持鉴定工作。

  (2)项目主持人介绍项目研究情况。

  (3)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现场答疑等方式进行评议。

  (4)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提出鉴定结项意见。鉴定意见应包括:提交的结项资料是否完整、齐全,研究目标和任务是否完成;研究成果的创新性贡献表现在哪些方面;实践应用对比分析优势所在,推广应用实际效果表现在哪些方面,推广应用前景如何;对成果水平的定性综合评议意见;对进一步完善项目研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未完成研究目标和任务者,不予通过鉴定结项。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就业创业指导类)的鉴定结项,是对项目研究和实践成果分析、总结和提高的重要措施,对促进成果的应用、交流和推广具有重要意义。各项目承担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鉴定结项工作,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省教育厅将遴选一批优秀成果,作为申报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重点培育对象,各学校要加强成果推广和应用,为教学成果奖的成功申报奠定基础。

  2.材料报送要求。各项目需提供鉴定结项书(附件1)、主要成果佐证材料(含开题报告、中期报告、发表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专利、应用成效、新闻宣传等)、鉴定结项汇总表(附件2)各一式2份(含电子版)。每个项目纸质材料装于一个档案袋中,并将《鉴定结项书》封面(复印件)粘贴在档案袋上。《鉴定结项书》和支撑材料各自装订成册,支撑材料需有目录页码。同时,《鉴定结项书》《鉴定结项汇总表》由学校统一报送电子版(pdf版本和word版本),并标明项目单位、名称等。所有申报材料不再退回,请自行留底。

  3.报送方式。专家鉴定方案等须于鉴定工作开展一周前报送,项目结项材料等须于11月2日前报送至:郑州市郑东新区相济路81号,河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基地A608室(材料如需邮寄,请使用中国邮政EMS或顺丰快递)。

  联系人:钱鹏俊0371-65798638,毕 明0371-65795552

  电子邮箱:jyb@jyt.henan.gov.cn

  附件电子稿可在“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下载。

  

  附件:1.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就业创业指导类)鉴定结项书

  2.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就业创业指导类)鉴定结项汇总表

  3.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核表

  2023年9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jyt.henan.gov.cn/2023/09-25/28212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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