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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劳动教育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7 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 作者:佚名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实验学校:

  为提升全省中小学师生劳动素养,进一步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配合,积极探索具有河南特点、区域特色、校本品牌的劳动教育发展模式,决定开展劳动教育作品征集活动,评选一批劳动教育优秀作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及对象

  (一)学生组

  活动主题:“豫劳动 悦生活”

  活动对象:中小学生

  (二)教师组

  活动主题:“晒劳动教育”

  活动对象:中小学教师

  二、活动时间

  第一阶段:上传作品。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2023年10月31日;第二阶段:网上初评。2023年11月2日-6日。第三阶段:专家评审及结果公布。2023年11月-12月。

  三、活动形式及要求

  参与师生可选择短视频、绘画、主题征文三种形式中的任意一种,也可一人提交多种作品,每种形式只能提交一个作品,具体报送要求见附件。

  四、评选方式

  (一)网上初评。对上传的作品在网络媒体进行公示,河南省教育厅、豫劳动等微信公众号开通点赞渠道,开展网络点赞确定入围作品,按照40%比例计算综合得分。

  (二)专家评审。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按照60%比例计算综合得分,评分标准见附件。

  依据专家评审意见,结合网上投票结果,分别按照2:3:5比例设置,择优选择三种形式的作品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

  五、报送流程

  (一)“豫劳动 悦生活”活动,可由学生本人或家长教师辅助,在“河南省教育厅”或“豫劳动”微信公众号菜单栏,点击“豫劳动”登录后上传作品。

  (二)“晒劳动教育”活动,须由学校确定一名管理员,在“河南省教育厅”或“豫劳动”微信公众号菜单栏点击“豫劳动”进行注册并上传作品。

  (三)详细操作步骤可在“河南省教育厅”或“豫劳动”微信公众号微信对话框回复“操作手册”进行查看。

  此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坚持公平、自愿、免费原则,不强制要求中小学师生参与。

  联系人:李慧强 15837106050

  爨正蕾 15937172910

  

  附件:作品报送要求及评分标准

  2023年9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jyt.henan.gov.cn/2023/09-26/28219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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