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建立县级政府述职制度 压实政府教育职责
教育工作情况专刊 〔2023〕第10期
(总第422期)
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编
2023年3月12日
株洲市建立县级政府述职制度
压实政府教育职责
株洲市连续4年开展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述职测评,压实县级政府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的责任,推动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建立述职制度。2019年,株洲市政府办印发《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明确建立县级政府教育述职制度,县市区人民政府每年就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向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述职。每年均组织开展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述职测评会议,县市区人民政府督导委员会主任逐一向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现场述职,重点述保障教育经费、落实教师待遇、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维护校园安全和县域教育特色工作等情况,要求既述亮点,也谈问题和打算。
开展现场测评。现场述职后,市人民政府督导委员会主任现场进行点评,对存在问题进行反馈通报,提出整改要求和督导建议。同时,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为主体,对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测评,测评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不超过3个。2022年的述职测评会议,还邀请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政协文教卫体和文史委、民进株洲市委负责人,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及省市督学代表参加测评,切实保障社会各界对教育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建议权,全面落实人民满意的治教宗旨。
用好测评结果。株洲市将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述职测评结果以一定权重纳入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对于述职测评反映出来的问题,按照“问题必整改、整改必到位”的原则,建立问题整改台帐,精准跟踪,实施销号管理,保证整改取得实效。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结果作为确定市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对象的重要依据,强化教育督导的激励作用。对评价等次为“不合格”的县市区,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约谈政府相关负责人,推动督导“长牙齿”。
通过改进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方式,株洲市基本建成了全面覆盖、市县一体、运转高效、问责有力的教育督导工作体系。近年来,各县市区政府克服了经济下行叠加疫情的不利影响,紧扣“调结构、促公平、提质量”的发展主线,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市教育事业迈上新台阶。2022年,株洲教育在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中获得表扬,省对市州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中获优秀等次。
原文链接:http://jyt.hunan.gov.cn/jyt/sjyt/xxgk/jykx/jyqkzk/202303/t20230323_10943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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