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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微言大义

发布时间:2022-05-12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作者:佚名

  2022年1月,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2月,教育部委托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研制家庭教育“应知应会”宣传语,并于近日推出。5月9日至15日,我们迎来了第一个家庭教育宣传周。

  家庭教育促进法虽然只有六章五十五条、不到6000个字,却规范了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政府的主导责任和社会的协同责任,并规范和明确了家庭教育的任务、内容、方法、特点和规律。与其说这是一部规范家庭教育行为的法律,毋宁说是一部科学育儿的指导书。家庭教育“应知应会”宣传语,就是要讲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微言大义。家庭教育是未成年人父母及其他监护人的法定义务。爱孩子是父母的天性,但是会爱孩子是一门科学。做好家庭教育,家长要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科学知识,提高家庭教育能力。

  家庭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品德教育。家庭教育说到底是在家庭生活中教孩子如何做人的教育,这是家庭教育最根本的责任和使命。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了家庭教育要对孩子进行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养成等方面的教育。家庭教育要回归育人本位,避免功利化、短视化,不能让过度应试伤害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孩子的身体健康、心理健康、人格健全出了问题,孩子的一切学习成果都等于零。

  家庭教育的本质是生活教育。知行合一是人才成长的根本规律。生活是儿童的智慧之源。儿童通过生活感知外部世界、进行意义建构的过程,是积累生活经验的过程,也是自己去悟道理的过程。这个“觉”和“悟”的过程,就是儿童智慧发展的真实过程。当今时代,人类教育面临两个挑战,一是儿童的知识学习过度,二是儿童的生活学习贫乏。这两个挑战一体两面、相辅相成。当今时代的儿童,既不缺乏学习知识的机会,更不缺乏学习的资源,他们缺乏的是生活和实践。在技术革命之下,儿童的知识学习可以加速,但儿童的情感学习和社会性成熟却离不开生活的磨砺,是无法加速的。让儿童参与积极向上的家庭生活,能为儿童的学科学习提供经验支持。儿童在学校教育中接受大量学科概念、知识,其理解、贯通、内化往往需要生活经验做基础。儿童参与家庭生活本身就是最好的家庭教育。儿童应成为家庭生活的参与者、主动建构者,家庭新生活的重要创造者。

  家庭教育要遵循自身的特点。家庭教育有三个重要特点。第一个特点是潜移默化,家庭教育是环境熏陶的教育,是在良好的家庭生活环境中潜移默化地对孩子产生影响的教育;第二个特点是生活教育,家庭教育是在生活当中进行的教育,脱离了家庭生活,家庭教育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第三个特点是相机而教,家庭教育不仅是在家庭生活当中实施,而且是在家庭生活唤醒了孩子成长意识的时候相机引导。身教重于言教,美好家庭本身就是最好的家庭教育。家庭教育要想回归家庭本位,最根本的是父母作为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人,要在美好家庭建设上下功夫,要让家庭生活始终充满关怀、温馨、温暖,洋溢着爱、付出、支持,始终让儿童感受到安全、向上和力量。

  家庭教育需要与学校教育协同育人。只有学校和家庭志同道合,抱着一致的信念、一致的行动,儿童才能获得全面和谐的发展。家校在教育理念上要协同。关于什么是好的教育,如何让每个儿童享受良好的教育,家庭学校之间亟须凝聚教育共识。家校在教育方式上要协同。传统的家庭教育从理念到行为往往居高临下,今天的广大家长必须善于调整家庭关系、转变教育角色,要摒弃强迫意识和强制行为,坚持平等协商、示范引领和启发诱导。家校在学业安排上要协同。家长、老师、孩子要主动相互协商、友好沟通。在“双减”背景下,一方面要指导孩子科学选择学校提供的课后服务课程,另一方面要科学安排孩子的家庭教育任务。切忌出现学校下午增加了课后服务,孩子晚上培训班却一个也不少,结果导致孩子负担越来越重。家校在习惯养成上要协同。家长要着力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包括按时作息、惜时守时、认真学习等习惯。家校在亲子教育上要协同。良好的沟通、最好的陪伴都是在有意义的亲子活动中实现的。广大家长要努力挤出时间与孩子一起劳动、读书、旅游、运动、看电影、参观博物馆、做公益活动、做小科学实验、清洁环境等,在这些有益的体验中与孩子培养感情、共同成长。(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主任 张志勇)


原文链接:http://www.moe.gov.cn/jyb_xwfb/s5148/202205/t20220511_6265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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