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教育局细抓“五个规范” 强化民办学校管理
渭南市大荔县教育局全面启动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召开了规范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工作推进会,成立了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全县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
——规范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全面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实现所有民办党组织全覆盖、作用发挥全覆盖、红色引领全覆盖,胜达实验初中、兴华小学、红花小学、埝桥菁华小学、城关菁华小学、博华小学均建设了党支部,其他三个小学挂靠在辖区中心校党支部。
——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规范招生宣传,保持校招生宣传广告内容和实际办学情况一致,广告内容不违反有关政策,严格执行招生备案制度,未经备案,一律不得发布招生简章和进行招生宣传;遵守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维护招生秩序,实行阳光招生,不超一人。坚持公民同招,各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遵守县域内招生和不提前招生原则,大荔县教育局与各校签订《大荔县民办中小学规范招生行为承诺书》,招生过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规范民办学校收费行为。规范收费标准,落实公示制度。各校严格按照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减免政策、投诉电话、举报信箱等在开学前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师生家长监督,所有收费开具正式收据,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强行、强制学生参加服务性项目收费。严把收费项目,规范收费程序。对各校具体收费项目进行全面监督,严禁各校收取饮水费、兴趣班报名费、课后服务费、考试费等其他收费项目。指导各校严格按照“收费项目标准备案--发放告家长书--收费公示”的收费流程进行,教育局与各校签订了《大荔县民办中小学规范收费行为承诺书》,确保学校存余存费用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规范民办学校财务管理。要求各校建立专账,学校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收入须全部缴入经县教育局备案的学校银行账户统一管理,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改善办学条件和保障教职工待遇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取发展基金。
(责任编辑:周雨曦审核:刁巧燕)
原文链接:http://jyt.shaanxi.gov.cn/jynews/sxjy/202203/02/1214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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