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北方地区农村学校冬季取暖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5
来源: 山西省教育厅
作者:佚名
晋教财函〔2021〕230号
各市教育局:
为确保我省农村地区学校今冬明春平稳供暖、安全有序,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北方地区农村学校冬季取暖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1〕3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确保学校温暖过冬,做好清洁取暖工作,事关广大师生身心冷暖,事关教育系统改革发展稳定,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煤价不断上涨,部分学校出现取暖经费支出挤占公用经费的现象。各市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保障供暖工作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任务,确保农村地区尤其是贫困地区师生温暖过冬。
二、进一步压实责任。各市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协调发改、财政、能源等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各项资金,把保障冬季取暖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全面排查供暖工作薄弱环节,对供暖期较长地区学校、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寄宿制学校、小规模学校、农村教学点给予经费倾斜,同时密切关注各地农村学校在取暖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进一步健全机制。各市要建立完善冬季取暖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机制,加强对学校的安全检查以及冬季取暖安全教育,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冬季取暖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检查取暖所需的设施设备,防止发生火灾和触电事故,确保供暖设施安全运行,师生冬季安全取暖。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北方地区农村学校冬季取暖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
2021年11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jyt.shanxi.gov.cn/xwzx/ggtz/202111/t20211125_34536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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