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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县紧扣“四度”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21-11-19 来源: 陕西省教育厅 作者:佚名

  旬邑县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持续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力度,有效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

  ——提升站位抓整治,安排部署有“力度”。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成立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旬邑县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方案》,第一时间召开了2021年全县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工作会,明确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及时组建培训机构治理工作专班,对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

  ——吃透政策抓整治,协同治理有“精度”。认真学习文件和省市领导的讲话,学透教育部等三部门文件要求“营改非”的规定。联合“双减”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了专项治理,3所持证学科类培训机构已停办,交回原办学许可证,申请转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机构实现清零。9所非学科培训机构规范办学意识明显增强。在旬邑微教育公布了培训机构“白名单”,通过暗访排查,联合治理,公布了培训机构“黑名单”。县教育局印发了《旬邑县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备案审核管理办法》,成立了教材审核委员会,严格审核区分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课程,对于非学科类培训材料由文旅部门进行文化执法监督。

  ——强化机制抓整治,抓常抓长有“深度”。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旬邑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分类管理职责,由教育部门对学科类培训机构进行审核监管,发改部门对科技类培训机构进行审核监管,文旅部门对文化艺术和体育类培训机构进行审核监管。建立工作总台账、分类账,做到数据共享。设立专项整治工作举报电话。同时在“双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中进一步明确了分类管理职责,在治理中各相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建立长效机制。印发了《旬邑县教育局关于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要求培训机构培训前与家长签订培训服务合同,要求培训机构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3个月或60课时,防范大额收费风险,通过金融办协调银行,对培训机构收费进行第三方资金监管,防范“退费难”和“卷款跑路”现象发生。

  ——营造氛围抓整治,宣传动员有“广度”。通过广泛宣传国家、省市县有关“双减”专项整治文件精神和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的重要意义,借助各级媒体,通过家长会、家访、微信、美篇等形式,大力宣传“双减”政策。建立了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制度,对培训机构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布了校外培训机构监督和举报电话,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积极解疑释惑,及时处置群众反映的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事件,回应社会关切,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引导家长理性选择培训机构,树立正确教育观念,倡导校外培训机构增强社会责任担当,强化自我约束,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责任编辑:周雨曦审核:刁巧燕)

  


原文链接:http://jyt.shaanxi.gov.cn/jynews/sxjy/202111/19/1182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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