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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1年高校“公寓的故事”主题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1 来源: 山东省教育厅 作者:佚名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1年高校“公寓的故事”主题系列活动的通知

  鲁教发展函〔2021〕3号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进落实教育部关于“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改革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学生公寓育人阵地作用,提升我省高校学生公寓文化建设水平和育人质量,经研究,决定举办2021年高校“公寓的故事”主题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讲好公寓故事,丰富公寓文化,展现公寓风采,树立公寓典范。以“公寓的故事”主题系列活动为切入点,全面推进我省“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改革,引导我省高校将学生公寓打造成为党委领导、学工牵头、教师协同、学生参与、支部引领、社团助力、辅导员入驻的学生党建前沿阵地、“三全育人”实践园地、平安校园样板高地,助力推动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

  二、组织机构

  主办:山东省教育厅

  承办:山东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

  协办:山东省学校后勤协会

  三、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2月15日。

  四、活动内容

  (一)“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成果典型案例评选。

  1.参与对象:各高等学校。

  2.案例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推进“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改革的相关要求,深入挖掘和总结各高校在探索开展学生社区“网格化”管理,推动学生社区教育培养模式、管理服务体制、协同育人体系、支撑保障机制改革,践行“一线规则”,形成“三全育人”格局等方面采取的创新性、示范性、开放性的工作举措、经验做法,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

  (二)公寓育人微课评选。

  1.参与对象:公寓工作人员、辅导员等。

  2.作品要求:

  (1)参选作品需围绕公寓组织育人、安全育人、环境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文化育人、实践育人等方面,选取一个或几个层面,自拟题目,设计知识点制作微课。

  (2)参选作品要导向正确,主题鲜明,逻辑清晰,内容丰富。

  (3)参选作品须原创,不得抄袭、侵害他人版权。作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须同意授权评选活动主办方享有出版和网络传播权。

  3.推荐数量:每所高校择优推荐1-2项作品。

  (三)公寓文化活动评选。

  1.参与对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2.活动类别:文艺展演、微电影、征文。

  3.作品要求:

  (1)文艺展演:聚焦活动主题,通过舞蹈、歌曲、朗诵、小品等表现形式,歌颂公寓人带领广大学子在抗击新冠疫情、献礼建党百年、护航公寓安全等工作过程中展现的“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无私奉献精神。

  (2)微电影:聚焦活动主题,采用纪录片等形式,从学生视角展现本校“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为公寓管理服务工作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或采用故事片等形式,展现公寓内同学之间守望相助、团结友爱、知规守矩等方面的感人故事。

  (3)征文:聚焦活动主题,以第一人称或第三人称书写发生在公寓里的真实故事,作品须为原创,内容充满活力,积极向上,充分体现学生公寓“第一社会、第二家庭、第三课堂”的重要作用,展现新时代青年“胸有大志、心有大我、肩有大任、行有大德”的形象和风采。

  4.推荐数量:以高校为单位集中报送,每所高校每类活动推荐1-2项作品。

  五、奖项设置

  本届“公寓的故事”主题系列活动获奖奖项按类别设立,其中“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成果评选典型案例10项;公寓育人微课评选设一等奖10项、二等奖15项、三等奖20项;公寓文化活动评选每个类别设一等奖10项、二等奖15项、三等奖20项;同时设优秀组织奖10项。对各类奖项颁发证书,获奖情况在教育厅网站进行公布。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高校要把开展好“公寓的故事”主题系列活动作为“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改革工作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精细组织、周密部署,制定本校活动方案,积极打造精品特色活动,丰富拓展公寓育人资源,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二)规范报送。各高校要做好作品初选工作,安排专人规范、及时报送相关材料。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校报送的材料、作品,遴选一批具有推广价值的案例、微课进行宣传推广;遴选一批具有代表性的优秀作品择机进行成果汇报展演。

  (三)加强版权保护。各高校获奖成果将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作品设计作者及推荐高校务必确保版权归属无异议。使用过程中若出现任何版权问题,责任由设计作者和推荐单位承担。

  七、其他事项

  (一)各高校要于12月15日前将推荐评选材料、作品等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以“XX高校‘公寓的故事’主题系列活动推荐材料”命名,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翟亚锋,0531—86428880;

  省学校后勤协会孙卫东,0531—89631726;

  万丽丽,0531—66778055;

  电子邮箱:gydgspx@163.com。

  

  

  附件:

  1.“公寓的故事”主题系列活动报送材料要求.doc

  2.山东省高校“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成果典型案例申报表.doc

  3.山东省高校“公寓的故事”育人微课评选申报表.doc

  4.山东省高校“公寓的故事”文化活动评选申报表.docx

  

  

  山东省教育厅

  2021年10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edu.shandong.gov.cn/art/2021/11/9/art_11990_102948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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