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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设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教材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5 来源: 福建省教育厅 作者:佚名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学校,厅属各单位(学校):

  经省委编办批准,省教育厅设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加挂“教材处”牌子,主要职责是:承担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拟订校外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校外教育培训(含线上线下)机构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监管等相关标准和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指导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执法;指导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等活动;及时反映和处理校外教育培训重大问题;指导管理教材建设和教材选用、使用,组织、协调相关处室制定完善大中小学教材管理制度、实施办法等。

  特此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

  2021年10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jyt.fujian.gov.cn/xxgk/zywj/202110/t20211022_574797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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