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1年山东省中小学教师书法大赛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1年山东省中小学教师书法大赛的通知
鲁教语函〔2021〕10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深入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决定举办2021年山东省中小学教师书法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以“杏坛逸趣,翰墨传承”为主题,通过举办全省中小学教师书法大赛,展示汉字书法艺术魅力,引导中小学教师提高书法技能和创意能力,提升语言文字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素养,引领我省中小学校书法教育创新发展。
二、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山东省教育厅主办,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山东教育电视台、山东教育社承办。承办单位成立大赛工作小组负责大赛的具体实施工作。
三、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全省中小学校在职教师。
四、参赛类别与组别
本次大赛为软笔书法大赛,参赛作品分篆书、隶书、草书、行书、楷书、甲骨文书法6类,每个类别分设小学教师组、中学教师组。
五、作品要求
(一)内容要求。
书写内容应以反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经典诗文、红色经典作品、成语、警句或古今名人名言为主。
(二)形式要求。
作品文字书写符合汉字和书体规范;用纸规格为四尺整张(小楷作品不小于四尺对开);一律竖式书写。手卷、册页不在征集之内,不得托裱和拼贴。
六、组织流程与时间安排
各市负责本地区大赛组织与作品报送工作。
(一)9月30日前:报送纸质作品。
1.报送名额:各市每类每组报送6件作品。每位参赛者限报1件作品。
2.报送要求:请各市将《2021年山东省中小学教师书法大赛作品汇总表》(见附件)EXCEL版、PDF版(加盖市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公章)发送至大赛邮箱,邮件标题为“市+大赛名称”;并将纸质作品原件寄送至指定地址。
(二)10月上旬:评审。
大赛工作小组组织专家评审,评出获奖作品。
(三)10月下旬至12月:获奖结果宣传展示。
大赛获奖结果及获奖作品将由山东教育电视台、山东教育社宣传展示。
七、奖项设置
大赛分类别、分组别设一、二、三等奖,另设优秀组织奖6个。
八、工作要求
(一)各市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广泛宣传,周密组织,参赛名额适当向农村地区教师倾斜。
(二)各市在报送推荐作品前要严格审查,确保作品内容积极向上,书写规范。大赛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作品进入评审阶段后,相关信息不予更改。
(三)大赛工作小组享有参赛作品的展示、出版、汇编、发行及网络传播等权利,参赛者享有署名权。
(四)大赛坚持公益性原则,各有关单位不得以大赛名义向参与者收取费用。
九、联系方式
大赛工作小组联系人: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刘英琦,联系电话:0531—81758333,大赛电子邮箱:sdetvqslm@163.com。
纸质作品寄送地址:济南市千佛山西路38号山东教育电视台李斌耀收,联系电话:15318909848。
山东省教育厅
2021年6月8日
原文链接:http://edu.shandong.gov.cn/art/2021/6/8/art_11990_102906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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