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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法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3 来源: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作者:佚名

  京教防组发〔2020〕10号

  

  各高等学校,各区教委,各直属单位:

  当前,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坚决落实教育部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增强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员工遵纪守法意识,依法科学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将中共北京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加强守法普法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和中共北京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结合各区各校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要依法依规做好疫情防控。全面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按照中央、教育部和我市工作部署,完善相关制度机制,高度警惕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儿心态,继续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坚定信心决心,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推动首都教育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法治副校长等法治工作队伍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参考市教委法律顾问等专家编写的学校疫情防控法律指引,确保科学依法防控。

  2.要加强疫情防控相关执法。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执法工作相关要求,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突出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各区各校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防控措施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保障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采取的防控措施在教育系统落地见效。要健全疫情防控期间值班值守和舆情监测制度,及时受理相关投诉举报,对拒不执行或不配合各项依法防控措施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3.要加大疫情防控相关法规宣传力度。在延期开学期间,认真组织开展疫情防治法治知识宣传教育。加强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与防疫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的学习宣传,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增强法治意识,冷静应对疫情,自觉遵纪守法,推动形成积极支持和依法做好疫情防控的氛围。市教委政务网站“北京教育普法”专栏中放置了市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市司法局拍摄的抗击疫情普法公益微视频、普法宣传海报及宣传口号标语,请及时下载使用。北京市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编发的《法治与校园》刊物也面向广大师生征集疫情防控普法类稿件,各区可组织师生自愿参加。

  4.要做好疫情防控普法执法保障。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监督检查所需防护物品和检查设备等后勤保障工作。为帮助中小学教师在疫情防控期间学习法律知识、开展法治教育,市教委与北京教育法治研究基地(中国政法大学)合作,开发了中小学教师法治教育平台,为全市中小学校提供教师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课教学教研内容资源。请各区根据实际需求,组织教师学习使用。

  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请及时报送。

  联系人:朱 迎,51994853

  邮 箱:jypf@jw.beijing.gov.cn

  附件:

  1.中共北京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加强守法普法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docx

  2.中共北京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docx

  

  北京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jw.beijing.gov.cn/jyzx/ztzl/bjjypf/gzwj/202003/t20200303_16744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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