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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市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3 来源: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作者:佚名

  京教策〔2021〕7号

  各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各高等学校,市教委相关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加强宪法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1〕11号)统一安排,持续推进青少年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现将2021年今年组织开展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5月至12月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承办单位:北京教育音像报刊总社、北京市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

  三、参与对象

  在京各小学、初中、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学生。

  四、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各区、各高校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的重要任务,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贯穿学讲宪法活动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2.将学讲宪法活动与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紧密结合。聚焦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主题,重点宣传“四史”中的法治人物、法治故事和法治案例,引导青少年学生在学史中“明理、增信、崇德、力行”,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

  3.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宪法法治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法治中国和法治社会建设等相关决策部署,根据全国普法办和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工作要求,坚持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民法典教育为重点,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紧密结合爱国主义教育、国情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着力提升青少年学生宪法法治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坚持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线上教育和线下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科学设计宪法法治教育内容,不断完善学习宣传机制和活动方式,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开展各种形式的民法典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推动学校组织开展法治文化活动,通过歌曲、舞蹈、情景剧等多种方式弘扬宪法精神,提升宪法教育的影响力和感染力。大力宣传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认真做好国家安全、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疫情防控等相关法治教育宣传,组织开展教育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等教育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的宣传解读。

  4.组织实施《“宪法卫士”2021 年行动计划》。鼓励各区、各高校将行动计划与学生日常学习、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课外活动、暑期作业、志愿服务等统筹安排,确保各区、各高校学生参与率不低于35%, 推动形成青少年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市教委将适时公布学生参与活动情况。加强高校宪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大学生宪法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将设立“学宪法讲宪法”专栏,分学段为大中小学免费提供各类宪法教育资源。开设“教师宪法课堂专栏”,免费为教师提供宪法法治学习资源。(教育部网站活动统筹联系电话:88819626;用户支持电话:88819614)

  (二)举办“学宪法讲宪法”比赛

  今年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比赛活动包括宪法法治知识竞赛和“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按小学、初中、高中、高校分组,只有取得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宪法卫士”称号的学生才具备参赛资格。比赛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通过单位推荐和全市海选两种途径遴选优秀选手。

  各区、各高校在广泛开展宪法法治学习宣传的基础上,围绕党史知识、诚实守信、规则意识、劳动教育、未成年人保护等主题组织开展活动。学生提交的宪法演讲视频中不可使用PPT、音乐或视频等多媒体素材,也不可使用辅助道具,演讲时长控制在4至5分钟。学生演讲内容须原创,不可剽窃。问题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参赛资格和相关推荐单位、指导教师评奖资格。

  自7月10日起,学生可登录“丘瑞斯”(bjqiuruisi)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见下图)作答宪法法治知识试题、提交宪法演讲视频参与市级海选;9月10日前各区、各高校通过单位推荐途径每类每组可推荐优秀选手各1人。10月中旬,各单位报送的优秀选手将参加统一培训和全市代表队的选拔,11月底,北京市代表队参加全国总决赛。

  学生亦可自行登陆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网络海选”通道,上传演讲视频参加全国海选夺取国赛入场券。

  (三)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统一部署,国家宪法宣传周期间,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将组织全系统各单位,通过设置分会场或网络直播等形式,组织开展好学生“宪法晨读”活动。届时,有条件的学校,可通过教育部开通的网络视频通道,同步参与全国千万师生共同诵读宪法现场活动。

  (四)组织开展“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

  根据全国普法办和市教育两委相关工作要求,我委将继续面向全市教育系统广大师生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活动。微视频作品制作要求、提交办法等详见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开展第八届师生法治教育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京教策〔2021〕6号)相关内容。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教育系统各单位要将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研究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条件保障,广泛宣传动员,组织广大干部师生及时了解并积极参与,推动宪法法治教育广覆盖见实效。各区教委、各高校要明确负责部门,加强组织,明确职责,专人联络,确保宪法教育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将把各单位参与完成此次活动情况,纳入“平安校园建设”、高校党建和思政工作检查、依法治教示范区(校)创建等工作综合评价。

  (二)强化统筹指导。各区要科学制定学习教育方案,指导辖区学校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和内容,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增加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负担。注重加强与公检法司等普法资源单位和人员的密切合作、协同推进,推动形成青少年宪法教育合力。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及时总结宪法学习宣传的优秀成果,优秀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将在市教委政务网站“宪法教育”专题中集中推送展示。各校要充分利用好校园网、广播站、有线电视等宣传报道教育活动情况,在宣传栏等显著位置张贴宪法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标语,营造浓厚教育氛围。对活动组织有力,学生参与覆盖面广、信息报送及时的区、学校,可视情况增加优秀选手推荐名额,并在总结时给予通报表扬。

  请各区、各高校于2021年6月10日前报送《2021年宪法活动单位联系人情况表》(附件1)电子版,方便活动工作联络。并于2021年9月10日前报送《“学宪法讲宪法”比赛优秀选手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资料发送邮箱为jw_fzxc @126.com)

  联系方式:

  1.北京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中心:(报送资料)

  黄佳熹 52597557;黄红新 525975622;

  2.北京市教委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信息报送)

  朱 迎 51994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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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丘瑞斯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5月19日

  附件:

  2021年宪法活动单位联系人情况表.docx

  2021年“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优秀选手推荐汇总表.docx


原文链接:http://jw.beijing.gov.cn/jyzx/ztzl/bjjypf/gzwj/202106/t20210610_24106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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