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办高等学校(教育机构)年检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19
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
作者:佚名
为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要求,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全省民办高校和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2023年度办学情况检查。现将年检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和电话。不符合上述条件或逾期的不予受理。
电话:0371-69691253、69691657
地址:郑州市正光路11号D720房间
2024年10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jyt.henan.gov.cn/2024/10-17/30747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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