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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乐学敬老”联合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9 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 作者:佚名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开展“乐学敬老”联合行动的通知》要求,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 扎实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决定开展“乐学敬老”联合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发挥教育系统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国家老年大学的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央地联动,带动各地创新载体形式、丰富活动内容、突出地方特色,营造敬老爱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活动主题

  坚持以老年人为中心,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

  三、活动时间

  在10月“敬老月”期间开展系列活动。

  四、活动安排

  1.开展与爱国主义教育相结合的重阳节活动。积极开展演唱爱国主义歌曲、共读爱国主义书籍、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适合老年人参与的重阳节活动,充分发挥老年人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传承优良家风、促进代际和谐共融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2.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文体活动。积极开展歌咏、阅读、书画、摄影等适合老年人参与的文体活动,拓宽老年人的学习边界,为老年教育教学成果的展示搭建平台。

  3.开展老年教育送教进基层活动。开展面向老年人的科学普及、健康生活、信息科技、文化娱乐等方面的线上课程与现场讲座,丰富社区(乡村)、乡镇(街道)老年群体的精神文化生活。

  4.开展“主动健康”学习活动。依托国家老年大学“国医名师课”系列精品课程和各地“主动健康”类特色课程,深入社区、老年大学等场所,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动健康”学习活动,进一步提升老年人的健康意识、健康素养和主动健康能力。

  5.鼓励开展面向老年人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动员志愿服务组织、爱心企业开展志愿助老服务活动。鼓励普通高校、职业学校组织师生开展志愿服务,面向老年人开展运用智能技术培训等活动,提升老年人数字素养。加强银龄志愿服务的宣传和推广工作,提高社会对老年志愿服务的认可度和支持度。

  五、有关要求

  1.各地要坚持以老年人为中心的理念,加强领导,精心安排、统筹推进。要紧贴老年人需求,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主动联系当地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展示当地老年教育发展成果,宣传推广“乐学敬老”活动典型做法和生动事例,并及时报送省老年教育指导中心指定邮箱。

  2.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认真组织,于11月3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的总结材料(含视频、图片等)发至邮箱zsjy@haou.edu.cn。

  省教育厅联系人:高根立 刘奇才

  联系电话:0371-69691878

  省老年教育指导中心联系人:管磊 李品良

  联系电话:0371-58525325、58525327

  2024年10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jyt.henan.gov.cn/2024/10-12/30727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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