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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遴选新时代学校百优温暖集体建设案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5 来源: 福建省教育厅 作者:佚名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省(部、厅)属高校,厅属中职学校、中小学:

  为进一步弘扬团结协作和集体主义精神,大力倡导文明友爱,建设和谐的师生与同学关系,努力构建温暖集体,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新时代学校百优“温暖集体”建设案例征集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征集对象

  全省大中小学各学校、各年段、各班级、各集体(含群团、社团组织、兴趣小组)以及学生个人在温暖集体建设中成长的真实事例。

  二、案例主题和内容

  (一)案例主题

  案例以“在集体中成长、感受集体温暖”为主题,以关爱、温暖、温馨、团结为视角,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为目标,以义务教育《思想道德与法治》、高中(含中职)《思想政治》和大学《道德与法治》课程相关章节为参考。

  遴选中要特别突出集体主义精神、团队合作、朋辈帮助等内涵式“集体”的内容,深挖体现“师有爱心、班级团结、学生互助、共同攀登、荣誉激励、集体温暖”的学校、年段、班级、小组、党团、社团、宿舍以及学生本人等各类关爱的故事、温馨的故事、团结的故事。

  (二)案例内容

  案例主要围绕“集体的构建”“集体的温暖”“集体的力量”“集体的荣誉”和“我和我们”“我与集体共成长”“美好集体有我在”“共奏集体和谐乐章”“在集体中成长发展”“在集体中尽责担当”等方面所涌现出来关于集体的感人故事。

  小学:主要通过若干小故事或活动,培养归属感、学习基本的社交技能、鼓励互助合作、建立信任感,初步形成集体意识、规则意识和民主法治观念,学会团结友爱和互帮互助。

  中学(含中职):主要以深化团队精神、培养责任感、发展自我认同、促进情感表达为主,侧重树立规则意识、法律观念,培养健康心理和公民意识,形成尊重他人、乐于助人、善于合作、乐于奉献等良好品质。

  大学: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知行合一甘于奉献、心系国家勇担大任为重点,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科学文化知识、健康的身体心理素质、良好的社会交往和社会实践能力。职业教育学校还可关注职业素养、工匠精神等。

  三、案例撰写和报送要求

  (一)案例撰写要求

  1.案例真实完整。案例重点围绕温暖集体建设,以讲故事为主、客观真实,具有典型事例。写作风格以叙事的方式加以陈述,应包括故事背景、发展过程、主要效果等,并适当分析其特色和亮点、可学习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等。案例不得抄袭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及其他正当权利权益。

  2.案例生动感人。以事例为支柱、以动人的故事为灵魂,充分挖掘关键情节,呈现故事中感人的因素,富有教育价值和启迪作用。故事描述平实可信,不得虚构情节或拔高形象。课题研究、工作方案、经验总结不能作为案例。

  3.案例内容规范。每个案例包括标题、作者、案例、分析。“标题”能准确反映案例内容与价值,可附加副标题;“作者”包括作者单位与姓名,其中学生作品可有一位指导老师署名;案例中涉及的人物可以用实名,亦可用化名;“案例”的字数一般不超过3000字,客观地介绍故事的背景与经过,突出动人的故事、详细的事例,可附上典型图片或照片(含图题),JPG格式,1M以上;“分析”的字数一般不超过1000字,侧重于剖析案例中的主客体的行为目的、心理变化及其意义,以及从中发现的教育教学经验、成长发展心得。案例全部使用A4纸编排,标题使用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一级大标题使用三号黑体不加粗,正文使用三号仿宋_GB2312字。

  (二)案例报送要求

  1.各设区市教育局(含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下同)组织所辖大中小学(含民办学校、职业院校)进行遴选并推荐,高中、初中、小学各推荐不少于10个案例,中职、大学各推荐不少于5个案例(其中,同类别的案例不超过2个,学生撰写的案例不超过2个);各省(部、厅)属高校、省属中小学(含中职学校)推荐不少于3个案例(其中,同类别案例不超过1个;学生撰写的案例不超过1个)。各设区市教育局和省属校于9月30日前将经推荐单位审核盖章后的《福建省新时代学校百优温暖集体建设案例申报表》(附件1)、《案例申报书》(附件2)、《汇总表》(附件3),以及必要的案例支撑材料(典型图片或照片)报送至厅思政处(邮箱:Jygwxcb374@163.com,邮件署名:单位名称+温暖集体案例推荐)。我厅将择优确定福建省新时代学校百优“温暖集体”建设案例。入选案例将集结正式出版并分期分批推荐相关媒体刊用宣传。

  2.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加强对案例选题、内容、格式的审核把关,确保各项申报材料规范、真实、有效。

  联系人:戴八一、谢秋运、邱月华,联系电话:0591-87800329。

  附件:1.福建省新时代学校百优温暖集体建设案例申报表

   2.案例申报书(模板)

   3.推荐案例汇总表

  福建省教育厅

  2024年9月3日


原文链接:http://jyt.fujian.gov.cn/xxgk/zywj/202409/t20240905_651223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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